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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20条

  • 发布时间:2014-08-11 05:29:4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深圳、广州、武汉等地先后亮明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并颁布相关政策之后,日前,金融业重地上海市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引导支持政策也应声落地。

  8月7日,上海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地方版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指导意见,明确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为不少互联网企业“扶正”了一直以来的身份。

  据了解,《意见》共20条,一方面全面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在市场准入、产业导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出台了具体的引导支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还将特别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查询和使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要用‘互联网思维’发展互联网金融,更着重于制度创新和环境营造,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法制环境、政策配套等方面营造最佳‘土壤’。”上海金融服务办表示。

  而对于上海的互联网金融业内企业来说,《意见》落地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态度明确,另一方面对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也做出了更明确的指引。“意见的发布让包括汇付天下在内的上海互联网金融企业受到极大鼓舞,让大家看到政府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上海第三方支付企业汇付天下总裁周晔说。

  网贷之家CEO徐红伟表示,《意见》的发布,对网贷行业是一大重大利好消息。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金融“风向标”,本次率先出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对全国的地方政府都有标杆和示范效应。

  互联网金融将获专项资金支持

  作为互联网金融重地,上海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庞大的体量。据了解,2013年上海互联网金融营收近200亿元,其中第三方支付收入超过165亿元,逾80%;金融资讯类收入近30亿元,P2P行业收入超4.5亿元。

  一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相对来说还不成熟,而此次颁布的沪版互联网金融20条除了明确此前不够确定的方面,还增加了不少亮点。

  《意见》首先明确的是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意见》中明文规定,互联网金融公司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这也为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正名”。

  而在产业导向方面,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将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方面认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此外,在加大政策支持中,意见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等。

  除了大方向上的引导,《意见》还明确提出为相关企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如财政和创业引导基金等。除了资金,《意见》还明确要给予“场地”上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可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

  多城市跟进互联网金融引导政策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爆及迅速成长,不仅仅在上海,全国各大城市相应监管部门都加紧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据媒体报道,日前武汉市金融办主任方洁也透露,武汉模式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13条即将出台。

  据了解,在刚刚形成的《武汉市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涵盖了武汉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营造,以及武汉在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控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打算和举措。

  而武汉和上海对互联网金融的引导支持政策并不算领先。此前深圳、广州、天津开发区、昆明、南京、上海等地出台互联网金融意见,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均涉及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的具体资金奖励。

  据了解,就在今年3月份,深圳市政府刚刚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也表示将大力推动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并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落户奖励。

  紧接着,今年6月份,广州市也出台了《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向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意见征集。试行办法对广州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设立、租赁办公用房、业务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人才引入方面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如年度缴纳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参照此前广州对于金融机构的奖励政策,奖励额度最高可至1200万元。

  对于接连出台的地方政府支持政策,业内人士表示,各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出台是对行业的重大利好消息,意味着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包括上海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对全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都有标杆和示范效应。

  南方日报记者 陈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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