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 发布时间:2014-08-07 05:33:54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
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本报兰州8月6日讯(记者谢志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今日下发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以清理规范城乡低保、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通知指出,下大力整治城乡低保发放不公问题。一要进一步深入清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前一段清理的基础上,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排摸,做到清查清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二要及时整顿和纠正清查出的问题。对清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要及时补充新增。对因入户调查不仔细、工作程序不严格造成错保漏保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的,要公开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对清理出的问题和整改结果要主动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要规范完善低保办理程序。乡镇、街道要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重新梳理,不规范的要及时修订完善,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通知指出,认真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一要全面清查梳理违规问题。各级扶贫、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要针对扶贫资金项目评估设计、扶贫任务和投资概算等审批审定,项目实施法人、招标采购、扶贫协议合同等制度落实,扶贫规划计划编制、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和投资规模的执行,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拨付、扶贫效益、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中央巡视组和纪检部门反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要强化省、市、县、乡四级监管责任。根据项目报批、审查、立项、验收和资金下拨、使用、监管等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对各级各部门提出的责任要求,由省直职能部门牵头,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转3版)
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接1版)形成以日常监管、自我监管、政府监管、动态监管为主的资金监管方式,切实堵塞监管漏洞。
通知指出,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一要调整充实基层党组织班子。对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分析班子现状和运行情况。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意见多、发展思路不清、工作能力不强、事业责任心缺乏、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予以撤换。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及时下派机关党员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2014年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派往软弱涣散村任职。二要集中查处基层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对落实惠民政策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违规买卖集体土地、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要进行集中清查、坚决处理。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等问题,要从严执纪、严肃惩处。三要指导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县、乡党委要派得力党员领导干部,全程指导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班子成员查摆突出问题,分析软弱涣散原因,找准病灶病根,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研究提出集中整治的措施和办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知要求,市、县、乡党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紧紧围绕上述三项重点整治任务的落实,结合中央提出的“7+4”整治任务、本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本班子查摆出的重点问题,研究确定各自的具体整治任务和整治方案。具体整治任务和整治方案要与督导组充分沟通,报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定备案,并抓紧组织实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在持续推进整改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深化的同时,积极回应、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基层单位反映的需要本部门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工作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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