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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告别“跑腿年检” “家底”自行上网公示

  • 发布时间:2014-08-06 06:33:47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江晓峻 汤纯盛) 省工商局近日召开会议,要求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企业网上年报公示。记者昨从南京工商部门获悉,我市从7月1日起就在全省率先试点,首月已经有近2.2万户市场主体顺利完成网上年报公示。

  这2.2万户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中,有私营企业1万余户,外资企业80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3户,个体工商户约1万户。目前,全市有50万户左右市场主体。按照规定,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报”。

  “我们集团有很多子公司、分公司,以前每个城市甚至区工商部门对年检的要求都不一样,各公司办年检的人业务熟悉程度也不一样,经常要跑好几趟。”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姜红说,现在统一改成年度报告制了,只要在网上报一下就可以了,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便利。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明确规定将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并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为确保年度报告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拟订上报了《南京市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试点)工作方案》,并得到省工商局的正式批复。

  以前年检需要企业自己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而年报只需要企业直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填写报送就可以了。年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登记事项和备案信息;各种资质许可;经营状况。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也不再加盖年检戳记,减少了行政审查环节,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也减轻了企业的人力和行政成本。

  需要提醒的是,“年检”改成“年报”后,并不意味着监管就松了。今后,工商部门每年将按照3%—5%的比例对市场主体的年报材料进行抽查,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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