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供港茶叶、西兰花将受影响
- 发布时间:2014-08-04 08:36:31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8月1日起实施
我省供港茶叶、西兰花
将受影响
□通讯员 刘佳 本报记者 王枫林
早报讯 记者近日从浙江检疫检验局了解到,香港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于本月起正式实施。该《规例》对584种(类)食品农产品中的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
我省是供港食品农产品的大省,供港食品农产品主要有水产品、茶叶、火腿、西兰花、加工食品和活猪等。2013年经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的供港食品有9452.7吨、货值约为8000万美元。2014年1-6月浙江局辖区供港食品农产品598批,货值3878.6万美元。
“香港刚刚实施的《规例》虽然以CAC标准为主,并参考了大部分国家标准,但部分标准却比一向以严苛著称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准还要严格。”浙江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志刚告诉记者,以西兰花为例,日本对于农药吡虫啉的残留含量限值要求是5PPM,而这次香港《规例》的要求是0.5PPM,是日本的足足10倍。
记者从台州检验检疫局获悉,台州西兰花是我省最主要的供港蔬菜品种,年供港量近3000吨。同时西兰花也是我省出口日本的主要蔬菜,15年来累计已出口60万吨。当地检验检疫局协调辖区的西兰花行业协会,要求西兰花农药不再用含吡虫啉等农药。
西湖龙井等我省名优茶深受广大香港市民喜爱,但由于目前内地茶叶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较为混乱,农药质量参差不齐,绿色和平组织等已多次报道和炒作内地茶叶农残问题。此次香港《规例》的实施也将对我省供港茶叶造成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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