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 发布时间:2014-08-01 08:31:42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造林护林热情高涨,专业合作社同步增长,林下经济蓬勃发展……我区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不仅使生态文明建设更具活力,而且极大提高了广大林农的生活水平。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泉会村村委班子引导村民发展灵芝短段木仿野生栽培,1立方米段木可产干灵芝35公斤,售价5000元左右,可获利3500元,树木利用率提高了10倍以上。在这种自然环境下长出的灵芝,药用价值较高,外地客商争相抢购。现在,村里有100多户林农加入灵芝种植项目中,种植灵芝1000多亩,带来的经济收入超过100万元,形成菌种生产、种植和技术、销售一条龙服务。
我区自2008年启动林改工作,历时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基本完成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勘界确权面积1.99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9.1%;登记发证面积1.92亿亩,登记发证率为96.5%,发证户数达到502.1万户,发放林权证603.8万本。
林改后,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由过去的“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家家户户敢于投入、舍得投入。通过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两亿亩集体林地进一步确权到户,把4亿多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价值3000多亿元的林木资产落实到农民手中,平均每户林农承包林地面积近40亩,资产性收益增值达10万多元。这些生产资料和可观的家庭财产,激发了广大农民耕山致富的热情,成为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2014年上半年,全区林下经济产值320亿元,同比增长42%,完成全年600亿元目标的53.33%;林下经济发展面积3900万亩,林下经济在全区惠及林农1000万人。
林农因资金不足,无法开展规模性山林改造的情况得到极大改善。2014年上半年,广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5亿元,新增林权抵押贷款7.68亿元,新增贷款率达到11.48%。全区各市均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市级覆盖率达到100%。79个县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县级覆盖率提高至71%。
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也在同步增长。2014年上半年,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社达901个,同比增加264个,累计投入发展资金8.69亿元,销售收入40.19亿元,同比增长75%,入社林地面积达到178万亩,入社农户7.9万户。(记者陈静通讯员齐璐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