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杨东:P2P监管意见细则亮点在于"三个放弃"
- 发布时间:2015-12-28 17:42: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网财经12月28日讯(记者 肖娟)今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致电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东,他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放弃了事前监管、准入门槛监管、放弃了严格审慎监管(包括注册资本金、风险准备金要求等)。这“三个放弃”对平台是最大的利好。另外,不强制性备案、有18个月的宽限期,都是比较宽松、务实、创新的监管。
此外,杨东指出,监管层放弃了前三个监管,必须树立起行为监管,即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何新的思路和理念,所以有第十条的十二大禁止行为。杨东认为,其中两点可以改进:
第一,不允许做股权众筹和实物众筹。杨东指出,实物众筹P2P平台应该可以做,P2P本身就是债权众筹,且标的很多就是实物。英国实物众筹与股权众筹一起管理,中国是分业监管。
第二,不允许直接发售理财产品。杨东强调,只要把客户的资金安全的托管起来、不能代销 不能碰资金,那么理财产品还是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