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强:关于恢复股市T+0交易的提案
- 发布时间:2015-03-06 14:11:38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王文举
关于恢复股市T+0交易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贺强教授
我国股票市场在历史上就曾经实行过T+0交易(即当天买入股票可以当天卖出的交易方式),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了股票的T+0交易,随后,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了T+1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只能在第二个交易日以后才能卖出的交易方式),实施了T+0交易。
但是,由于当时股票市场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监管缺乏经验,以及股市过度投机现象比较严重,因此管理层决定在1995年1月1日开始,取消股票的T+0交易,改为T+1交易。
我们利用延迟股票买卖时间、降低股票交易效率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股票市场的状况。但是随着我国股市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T+1交易的某些弊端也日益显露。
一、股市T+1交易存在的弊端
第一,T+1交易不利于股市投资者及时规避投资风险。当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买入了一支股票,如果在当日即发现判断失误,股价大幅下跌,但是投资者没有办法在当日卖出股票,迅速地止损,避免风险的扩大.投资者只能在第二天以后才能卖出股票,这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第二,T+1交易极大地降低了股票市场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T+1交易使股票买入后,必须第二日才能卖出,人为延长了同一股票买卖过程的时间,使交易效率明显降低,相对降低了市场流动性。
第三,T+1交易不利于股票市场的活跃。当股票市场处于连续低迷状态的时候,T+1交易容易导致股票成交量的急剧萎缩,投资者信心不足。同时,也引起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佣金的迅速减少,导致其效益低下。
第四,股市现货的T+1交易与股指期货的T+0交易无法匹配,难以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作用。因为股指期货当天买入,当天就可以卖出,可是,股票现货当天买入当天不能卖出。股票现货的隔夜操作不仅会导致巨大的风险,也使投资者难以利用股指期货来规避风险。
第五,大陆股市T+1交易与香港股市T+0交易,在推出沪港通后无法全面对接。
第六,T+1交易有可能成为机构操纵价格谋取利益的手段。机构可利用投资者在买卖股票过程中的时间分离,操纵股价:第一天,采取推高股价的办法误导投资者追高买入,而第二天,机构有可能采取打压股价制造恐慌的方法,迫使投资者割肉卖出,从而利用股票买卖的时间差谋取不当利益。
我们认为,从1995年至今,我国的股票市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股票市场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股市基础性制度建设也不断完善,股市的监管水平不断提升,股市投资者不断成熟。因此我们认为推出股市T+0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
二、股市T+0交易的优势
(1)T+0交易可以当日买卖,可以及时止损。因为投资者在买入之后,发现判断失误,可以及时卖出,避免风险和损失扩大。
(2)T+0交易可以使投资者在一天内将有限的资金多次进行买卖,放大了交易的资金数量,提高了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股市的活跃程度,增加了股市的交易量和市场的流动性,增强了市场人气和投资者的信心。
(3)T+0交易也会增加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提高证券公司的效益。同时,相应增加政府的印花税收入。
(4)股市现货实行T+0交易,有利于与股指期货交易实现无缝对接,使股票现货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作用。
(5)股市现货实行T+0交易,可以使我们的股市与香港的股市在交易制度上完全一致,有利于推出沪港通后大陆与香港股市的顺利对接。
(6)股票T+0交易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抑制机构隔夜操纵的行为。因为,机构在当日拉高股价时,投资者即使已经盲目追高买入,也可在当日就卖出股票,出货了结,避免损失。
三、股市推出T+0交易的建议
为顺利推出股市T+0交易,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统一思想,对股市T+0交易树立正确的认识。有人认为,股市T+0交易会导致股市的过度投机。实际上,股市的过度投机是因为机构操纵和违法犯罪导致的。股市T+0交易与T+1交易一样,只是一种股市的交易规则。股市T+0交易本身不仅不会导致股市过度投机,反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因为,在股市T+0交易的情况下,如果当日股价出现连续上涨,很多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后,出现了一定的利差,就会大量卖出股票,延缓股市的上涨;而当日股票若出现连续下跌,投资者又会纷纷抄底,大量买入股票,延缓股市的下跌。因此,T+0交易会导致投资者逆向操作,出现多空互相制衡,客观上起到对市场股价的“抹平”作用,避免了股价单边的上涨或下跌。
第二,建议管理层对股市T+0交易进行充分深入的研究,制定有关T+0交易的交易规则及监管措施,做好推出股市T+0交易的准备工作。
第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进一步做好T+0交易的技术支持及其协调工作。
第四,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研究股市T+0交易之后的监管问题,认真研究在新的交易规则下有可能产生的新问题,严格防止机构利用股市T+0交易操纵市场操纵股价的行为。
第五,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对于没有时间保证、风险意识不强的投资者而言,是不适宜进行股市T+0交易的,因此需要通过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T+0交易可以在一定的时间阶段逐步推进。我们目前已经在ETF等指数工具中推出了T+0交易。我们建议,下一步应当在大盘蓝筹股推出T+0交易,以此作为过度,取得经验。第三步,在股票市场中全面实行T+0交易。因为T+0交易是股票市场中的一项重要的交易制度,应当具有普遍性与统一性。只有如此,股票交易才能够简单化,透明化,便于投资者交易和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