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加快推进文化立法进程有助保障公民文化权利
- 发布时间:2015-03-04 16:5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王斌
据经济之声报道,近两年的两会,很多文化领域的代表委员非常关注加快文化立法的话题,今年又有很多代表委员呼吁加快推进文化立法进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建国大业》编剧王兴东今年提交提案建议,加快电影立法进程,将各级政府对电影的行政审查权力纳入专门法律监督限定中。另外著名导演陈凯歌也提到,明星涉毒问题是十分严肃的问题,谁这么做谁就不应该在这个圈子工作。而这显然也需要相关的文化立法来加以规范。
近几年,受益于国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我国文化产业取得迅猛发展,影视、出版、艺术品市场等领域的发展速度令人瞩目,然而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也夹杂着一些很奇怪的现象,这些现象都和我国文化领域的立法滞后有关。比如在影视剧领域,一些大腕明星的片酬过高,甚至占到电视剧制作成本的一半以上,影响了电视剧的制作质量,个别电视剧的收视率、电影票房数据造假的现象也成为业内隐痛;在出版领域,跟风书和攒书盛行、学术出版领域整体质量不高、精品稀缺、学术缺位,教辅出版粗制滥造低成本高定价等问题也制约着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动漫手游市场,一些动画作品做工粗糙、随意抄袭,热门卡通形象遭盗版等等问题也很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已经制定了有关文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化行政规章400多件,其中包括《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此外,各地方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根据各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量的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可以说,在调整人们社会文化关系和文化事业管理的一些重要方面,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们认为,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继续加强文化领域的立法不仅是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继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陈凯歌提到的明星涉毒应退出娱乐圈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但是类似的事情其实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最近几年很多文学艺术界的代表委员一直在呼吁为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立法工作。您怎么理解当前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张彬:文化立法是我们构建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时候,提出了五个一体的概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这一整体的架构。其中我们看到政治、经济生态慢慢越来越引人注目,在法律上相应的文件也越来越多。而文化立法一直是我们相应的一个空白,或者说是一个短板。最早的文化立法纲要是1999年出台的,到今年2015年已经16年过去了,我们国家的文化立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著作权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还有中国电影法等等,一系列保护文化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了。
形成之后,我们就要把它丰满,这就具体涉及到文化,特别是广播影视,关于电影的相应管理和审查制度,比如明星吸毒等等,比如跟风抄袭等等,这都是在现有条件下出现的新事物,怎么保护好,现有的法律不足以涵盖。比如说著作权法,过去没有数字化这个概念,现在数字化出来之后,怎么样能够建立适应数字化环境下的保障机制,这恐怕是两会关注的重点也是未来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之声:所以不仅要完善的文化立法,加快这种立法的进程。有人说像韩剧、美剧很多人喜欢看,在实际上也非常的火爆,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有完善的文化法律体系为它们保驾护航,和它们相比我们在文化立法方面还有什么样的差距?
张彬:我们把两会的解读,重大立法方面的解读尽量要它接地气,老百姓要能听得懂。韩剧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韩国政府在韩剧包括文化产业方面小到一个泡菜,大到一个的文化产业,都全力进行一个政府的支持。这种支持不是行政上的一些福祉,而是更多的以立法层面对于传统文化对于相应文化产业进行一个扶持。
未来中国文化产业要走出去,也要拉动内需,靠的是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这两个叫双轮驱动,那怎么样让这个轮子运转很快,它的润滑剂在哪,或者它的安全保障在哪,其实恰恰是立法。政治性的法律,我们国家一共立法38000多件,这里面涉及政治大概占到50%多,涉及经济领域有30%多,而我们目前来看涉及到文化的仅有1%点多,也就是面临着一个跟现行的社会发展不衔接这种情况。
经济之声:比如说出版界它有一个比较普遍的行为,不太好,就是跟风书和攒书,一本书火了就会有大量的书来跟风。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段子,有一本书叫做《天亮说分手》这本书火了,然后立马就跟风出了《天亮不分手》、《天不亮就分手》、《天亮以后不分手》,还有《天亮以后就分手》等等一大堆的多胞胎的兄弟。由此可见这种山寨的行为对于我们的整个文化的发展,对于整个出版业发展的恶劣影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之下,用立法的方式,确认文化主体的地位和权利的义务,维护整个文化市场的秩序,由此可以看出非常的重要,那么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加强文化立法,如何推动我们国家的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走向。
张彬:加快文化立法一方面是国家发展的要求五位一体的建设的要求,另外也是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的需求。文化立法,它不仅有国家的大政方针,更多会细化到具体的创作人,具体的电影演员、电影导演和每一个观众合法需求。立法完善,群众的文化生活就会良性的运转。比如,写一本书就不会因为盗版等等受到相应的侵害,或者受到侵害会依法能够维权。比如,电影中出现了一些相应的情况,通过立法方面的管理,这些涉及比如色情、暴力对孩子有影响的影片,可能危害降到最低,看似是一个立法层面的内容,跟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
经济之声:影响的是我们每一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最后能不能在来跟我们简单说说这个文化领域的立法,它当前的重点工作有哪些难点在那里?
张彬:现在是起步阶段,应该说难点很多。我觉得这一次亮点,有一个大家可以关注,就是广播电视行业相应的立法规范。其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蔡赴朝局长,在前一段时间集中学习的时候,提到要履行法治的责任担当,就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主管部门要用法治的思维进行相应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地提高利用法律办事的能力。现在文化立法已经进入深水区了,深水区面临着重大的比如利益博弈等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