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税改稳步推进
- 发布时间:2015-10-30 07:23: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斌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其中,财税改革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之一。《建议》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
未来5年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去年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中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记者发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与2013年底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法一脉相承。在三中全会上,财政的定位被提升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也被提出。
为落实三中全会的财税制度改革总要求,2014年6月,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获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这一方案有三大最紧迫的任务,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而这也正是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内涵。
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我国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记者了解到,新预算法今年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进获得较大突破,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等税收制度的改革也正稳步向前,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也正在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现代预算制度确立是关键
现代财政制度一大关键,正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而近两年这方面突破较大,这可以从近两年密集出台的法规中体现。
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这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另外,新预算法在预算公开、地方债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使得现代财政制度迈出坚实一步。
最近两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实施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这使得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比如在地方债管理方面,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从如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如何控制地方举债规模、如何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如何完善配套制度以及如何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多方面做出部署。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正式启动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设立了“天花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另外,财政部今年下达6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以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和支持地方发展。
税收改革稳步推进
除了预算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税收制度改革也正稳步推进。
税制改革重头戏营业税改增值税自2012年启动以来,试点地区由点扩面再到全国,试点行业也陆续增加到“3+7”(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目前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减轻了货物和服务的重复征税,实现了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和制造业的创新发展,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了出口竞争力。
另外,财政部研究制订消费税改革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环境保护税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房地产税也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楼继伟在今年6月底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提出,下一步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在税制改革方面,下一步财政部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提出消费税改革方案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