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沉睡资金未按时上交 从年度预算中扣回
- 发布时间:2015-07-30 10:11:06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日,国务院启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察,资金“沉睡”和土地闲置是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具有共性的问题。财政部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应收回同级各部门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2438亿元。然而,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未按要求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直接影响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效果。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根据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结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督察发现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动工建设12.96万亩、收回10.28万亩、置换1万亩。同时,土地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在闲置土地处置中行政不作为、整改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地方存在闲置土地原因认定不准、处置政策把握不准、上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财政部介绍,财政存量资金应限期交回。逾期未交回的,同级财政可通过调减当年或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等方式扣回。
国土资源部表示,年底前,对各省(区、市)闲置土地尚未处置完毕,即未开工、未收回或未置换的,将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以用为先,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要求对已收回的闲置土地,及时供应给稳增长和惠民生的建设项目。
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地方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