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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4城市以房养老签约客户已达22户

  • 发布时间:2015-07-18 07:31: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记者昨天从幸福人寿了解到,以房养老政策实施以来,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试点的4个地区签约客户已达22户。

  今年3月,保监会批复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及费率,这是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根据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幸福人寿方面表示,今年6月份,首批以房养老客户的养老金已经发放下去。不过,为了保密不便透露具体数额。

  根据测算案例,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

  幸福人寿业务负责人介绍:“办理以房养老只是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其间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房屋的归属权自始至终都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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