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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推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产品 已有客户投保

  • 发布时间:2015-04-10 17:32:03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朋浩

  2015年4月10日,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和老人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意味着如果在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和老人家庭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 款)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试点期间“三优先”,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优先低收入家庭、优先高龄老年群体。

  首批客户中北京的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可谓是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忠实粉丝”,从去年看到以房养老试点的相关新闻就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一直密切关注进展,希望尽快投保。“首批投保的客户有象上述三位老人一样的无子女老人,也有像武汉朱先生和太太这样有子女的老人”,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幸福房来宝获批以来,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通过公司客服电话咨询产品的客户络绎不绝。”

  在谈及为何会选择这个产品时,费先生表示,自己和太太希望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同时有充足的资金在身体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外出旅游散心。

  虽然家庭情况不同,但同样积极参与试点的朱先生则是在子女的完全支持下投保的,家人很认同以房养老的理念,投保以后相当于把房子价值提前变现,老的可以多一份养老金,年轻的也就减轻了负担,全家人都受益。

  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A款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产品优势一是在领取养老金额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二是产品设计透明,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5天,而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的犹豫期为30天,在投保时给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三是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客户签订投保单后,幸福人寿将按照产品设计的相关流程,逐一完成法律尽调、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后,最终完成承保,客户在犹豫期接受后约定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

  “为了让有意投保的老人尽快顺利地完成投保领取养老金,我们在产品批复后一直马不停蹄地与客户沟通,这些老人的投保意愿都很强烈,所以尽管要完成整套投保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在本着严谨合规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公司的上上下下都在尽最大努力推进工作”,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这个产品的初衷就是要让愿意居家养老的老人群体多一种选择,所以无论是产品设计本身,还是在和客户打交道的过程,我们都是本人文关怀的诚意去做好每一个细枝末节。”

  作为全新的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倒按揭”业务,幸福人 寿在试点探索过程中将会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本着稳健审慎的原则,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推进,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改进完善。幸福人寿将以“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为契机,继续积极探索多方位参与养老服务业,广开思路,积极创新,为促进我国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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