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 发布时间:2014-12-25 01:09: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决定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措施,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
会议认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大金融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可以推动我国优势和富余产能跨出国门、促进中外产能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中国产品尤其是装备的国际竞争力,推进外贸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金融服务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会议确定,一是简化审批手续,便利“走出去”。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由事前到有关部门登记,改为汇兑资金时在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境内企业、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简化境外上市、并购、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核准手续。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助力“走出去”。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债权、基金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长期外汇资金支持。三是健全政策体系,服务“走出去”。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体系。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增加经营主体。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险,合理降低保险费率,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做好信息、法律、领事等服务,加强协调,防止恶性竞争,强化风险防范,护航中国企业、中国装备走向世界。
会议指出,中央和地方联动,盘活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提高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困难,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会议决定,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一是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各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二是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防止资金大量沉淀,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严禁违规虚列支出,严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和规模。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对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占比设定上限,明年起不得在预算外新设偿债准备金,已设的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资金科学安排,加快流转。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确保资金和项目对接。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