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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

  • 发布时间:2014-12-16 18:07:28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31个地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3‰,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

  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占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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