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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方案渐近 员工持股将更细化

  • 发布时间:2014-11-18 07: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雅洁  责任编辑:王斌

  引人关注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再闻其声。

  中国证券报道称,有关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文件已经讨论通过,有望于近期出台。目前,国企改革方案顶层设计的牵头者已由国资委升格为国务院,四部委职能分工明确,有望加速相关文件的出台。

  据记者了解,国资委参与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等多份改革文件,已历经多日 “锤炼”,下一步的混改思路逐渐明晰。在员工持股方面,决策层有望作出明确的比例划分及持股细节规定。

  混改思路更加明确

  关于“混合所有制”这一热点问题的改革思路,记者获悉,国资委方面的考虑涉及多个方面。

  混改的具体思路包括,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将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降低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股权比例。在此基础上,将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

  混改涉及的操作路径还包括,未来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也就是说,改革将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具体来说,国资委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一,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三,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有国资人士提醒,根据现有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来看,需要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前一些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搞定向增发,在当前改革的特殊时期,非公开定向增发需要周密的、经得起质疑的特定理由,要高度谨慎。

  加快推进员工持股

  记者获悉,决策层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以期切实依法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在上述国资人士看来,未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当推进员工持股改革。可以这么说,只有员工持股的企业,才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好企业。推进员工持股改革,应该坚持在新增利润基础上的增量改革原则,不能打存量资产的主意,不能把现有的国有资产量化在员工身上,不能把员工持股改革演变为瓜分国有资产。

  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激励为主原则,防止出现“平均主义大锅饭”,防止福利化不良倾向;应该坚持促进科学决策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对员工股权流动、股权退出等做出前瞻性规定,设置退出机制,而不是终身制;设置有效的股票流动制度,防止员工股权外部流失,防止被私下恶意收购,使持股员工范围始终处在为企业作贡献的范围内。

  但是,就当前“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现状来看,仍须正视一个困境,就是公私双方都有疑虑,国有企业担心国有资本流失,私有企业担心国有企业机制僵化、损害利益。

  上述国资人士直言,问题的核心在于怎么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规范大股东行为。国有企业作为大股东,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求偿权,依法合规披露关联人以及关联人交易、损益、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依法依规分红,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模范的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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