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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平:混合所有制将成为企业所有制“新常态”

  • 发布时间:2014-11-17 15:5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整整一年了,围绕深化国企改革,这一年里从中央到地方都投诸大量精力,一些共识正逐渐形成,一些深层次命题也逐渐显现。针对国企改革目标、新型国资监管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一系列问题,企业观察网专程采访了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宋志平既是以往国企改革的实践者,也是今天国企改革的探路人。采访中,就企业观察网记者提出的一些改革的前沿性话题,他逐一做了认真坦诚的回答,提出了很多新观点、新思路,宋志平指出,混合所有制以融合经济为特征,应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创新点。他认为,今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应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观经济格局,而混合所有制将是企业所有制的“新常态”,不应有谁吃谁、谁混谁的担心。

  企业观察网:目前,全国各地正掀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热潮。但事实上,从前搞的股份制就是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也不是新概念,现在为什么大家将其看得这样重要?

  宋志平:我们在国企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就认识到产权多元化的问题,党的十四大就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多元化股份制,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到混合所有制,因此我国国有企业推进和民营等企业的合作和上市,为今天推行混合所有制打下了基础。

  但在以前国有企业以股份制形式上市的过程中,更多强调的是引入资本,而把市场化机制挡在了外边,结果大部分成为国有一股独大并戴上了“国有控股”的帽子,仍按老的国有企业的办法运作,在企业中既不能对管理层实行中长期激励,也不能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不能搞员工持股,甚至还清理了一些企业原有的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政策,导致一些国企在改革工作上的退步。因此这次发展混合所有制时没有再提“国有控股”的概念,国有经济成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是股东身份,不再是上下级,更不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才能真正引入市场机制,才能真正受民企和市场欢迎,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我理解,引入市场机制应包含三个内容。一是把真正的所有者引进来,让所有者真正到位。二是选拔、培养和保护企业家,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企业家是偶然性因素,可遇不可求。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区别是,企业家是把企业发展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目标,是“我要做”;而职业经理人的工作是完成业绩目标,是“要我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能简单地用行政方式选人,而要依市场方式选人用人,企业的领导团队应以企业家为核心,确立企业家在经营决策中的核心位置,确保企业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长期稳定的领导地位,而不是在行政干预下走马灯似的换人。三是建立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企业效益正相关的关系。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三优先”原则。所谓“三优先”,即在活力和控制力之间,应是活力优先,有活力才会有效益,如果忽视活力,竞争领域的企业往往留给国家一个烂摊子;在开展员工持股和引入机构投资人之间,应是员工持股优先,打造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是企业持续而强大的发展动力;在利润和收入之间,应是利润优先,不盈利的业务原则上不做。当然一些具体做法还要继续探索,但应该立足于试,不设框框。

  企业观察网:现在社会上对混合所有制的议论很多,但主要概括为两方面的担心。一部分人担心会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另一部分人担心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被搞新的“公私合营”。

  宋志平:有这些议论是因为大家在对中央搞混合所有制的认识上还不清楚,其实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新型所有制形态。在这样的公司,国有股权和非公股权都是平等股东,大家共同出资构成有法人财产权的公司,国有股东和非公有股东的权利都神圣不可侵犯,因而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

  由于我国历史上有过“公私合营”和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大家有这些担心是正常的。但正是有过去这些教训,这次把混合所有制提升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也是告诉大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我国经济领域企业所有制的“新常态”,不是过渡的短期形式。今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应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观经济格局。

  混合所有制企业既不能被简单当成国有企业,更不是民营企业,搞混合所有制不是把非公资本国有化,也不是把国有资本私有化,不应该再用非公即私的传统思维思考这个问题,混合所有制是以融合经济为特征的新的企业所有制形态,这也恰恰是这次改革的创新点。另外,混合所有制也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优势的互补,不单是资金投资的事,我以前讲的“央企的实力+民企的活力=企业的竞争力”的公式就是这个道理。

  企业观察网:最近有民营企业家提出,搞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国有企业控股就不参加,媒体也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占股比例的问题。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国企、民企到底是谁混谁,您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

  宋志平:我注意到了这些问题。首先说,搞混合所有制是把资本和资源要素组织起来,在市场中取得利益最大化,因而投资各方都要从公司发展中获益。控股比例应取决于各方的实力和条件,不应事先设定。当然,如果是集团化投资,往往从财务并表考虑提出一些股比要求,如50%以上可以合并收入,20%以上可以按权益法合并利润,但这些是一般性企业行为,和国企、民企性质无关,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方股权也是不断流动和变化的。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各方的投资比例,无论国有和非公资本各方股东占多少,无一例外都应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对待,不再看成国有和民营企,因此不应有谁混谁的担心。

  如果站在更高层面,我也想和民营企业说,民营资本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方面为国家创造了税收,另一方面提升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的收益,这两者都可视同民营资本对国家的贡献,这也可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民营资本所发挥的特定作用。

  企业观察网:最近您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中引入国有优先股的概念,请问这是怎么考虑的?

  宋志平:其实优先股的概念我们国家刚刚引入,许多人对优先股的理解只停留在引入社会资本,用扩大社会资本的方式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层面上。但浙江一些国企在2000年改革时探索用保底分成的方式把部分国有资产作为优先股,再把部分资产转为普通股和员工持股共同组成公司,取得了成功。这就使我想到把国有资产部分量化成优先股,部分量化成普通股再和民营资本合作,或进行员工持股的探索。也就是说这种国有优先股是用国有资本形成的,这样就解决了在改制探索中国有资本过大、民营企业难以参与、员工持股资金有限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应该是个不错的方法。

  用国有优先股改制有三种办法:一是部分量化为优先股,部分量化为普通股,民营资本或员工持股企业的投资用普通股进入,提高民营企业和员工持股企业进入的积极性和经营决策的话语权;二是一些科技和新兴产业规模较小的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全部量化为优先股,交由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员工持股公司,完全由员工持股公司经营,国有股东优先享受股息;三是把一些相关资源量化成优先股,交由发展较好、效益较高的民营企业,国有股东只收股息不参与经营。

  企业观察网:有人问,为什么管理层的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员工持股只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才能执行,为什么不能在国有企业推行?

  宋志平:这就牵涉到我们以前总讲的企业所有者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里的管理都有国家委派的代表,是虚拟的投资者;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非公产权的代表是天然的所有者代表,在这些企业,如果你拿他一根烧火棍,他也会和你急。在国有企业,由于对激励标准没有真正所有者做参照系,激励政策很难确定;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的所有者会根据激励政策做负责任的考量,而国有产权代表也有了决策的参照系,即个人在企业里有真正的股权,他们都愿意奖励经营者,我们有什么不可以呢?所以我们就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管理层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持股机制。

  企业观察网:关于员工持股好像上一轮改革时不大成功,另外员工哪来那么多的钱持股,还有员工持股以多少比例为宜。

  宋志平:不能笼统说上一轮员工持股不成功。其实今天发展起来的一些企业如海螺水泥中联重科、上海绿地和山东信发等,都得益于员工持股的机制。上一轮搞全员持股的企业的确有的不成功,但我想原因未必是发生在员工持股机制上,大多数可能还是出在产品结构和企业管理上。当然,今天讲的员工持股可能更多的是指管理、技术、业务骨干的持股。

  关于员工持股资金的来源确实是个现实问题,现在中关村、张江等高科技开发区施行了把近年来新增利润切出一小块作为公司技术骨干的持股资金来源,国资委在这方面也开展了试点。

  至于员工持股比例,我认为至少应在三分之一左右,搞员工持股不应当简单视为一种对员工的奖励行为,更重要的是让员工持股公司真正在企业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员工持股公司的引入可以解决结合员工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形成命运共同体的问题,可以解决企业民主决策、杜绝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的问题,可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企业内部平等制衡的问题。

  企业观察网:也有人提出搞混合所有制是与少数非公资本合作,忽视了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平等参与机会,会加大不公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宋志平:关键看要解决什么问题,混合所有制的着眼点是把市场化机制引入企业,这种机制的核心就是所有者真正到位。在企业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公司在多元化改革过程中,两种倾向都不可取:一是一股独大,即由大股东一家掌控公司;二是股权过于分散,会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股东无法统一意见,或无人真正关心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权力往往被经营层所操纵,这就是我们常讲的“内部人控制”。

  所以我认为合理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应该是由国有经济资本和两三家非公资本组合形成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其余由财务投资人和散户股民自由进入,这样既保证企业有负责任的股东,也能使广大的投资者有高额的回报。试想,一个股东过于分散的决策低效的企业,对广大投资者来讲必然也是灾难。

  企业观察网:宋总您做国企领导人多年,现在您大力提倡混合所有制,不怕议论吗?

  宋志平:首先我想说,搞混合所有制是我们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搞混合所有制是探索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和市场接轨的重要举措。混合所有制不是把国有财产私有化,当然也不是把私有财产国有化,而是双方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一种新的所有制形态,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有经济和市场有效接轨的重要方式。

  在竞争领域,国有经济的实现方式是混合所有制,而不是国有企业,在公益领域是靠国有企业而不是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都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化运作、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和做好服务,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务是进一步市场化、提高效益、让包含国有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利益最大化。认真研究和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模式是对国有经济和市场接轨的重要实践,是为提高国有经济活力和主导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因此我没有太多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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