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将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居民大病保险
- 发布时间:2014-11-17 16:2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意见指出,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意见同时强调,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规范招投标流程和保险合同,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相衔接,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增强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