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规规章9月1日起施行 私家车6年内免检验
- 发布时间:2014-08-31 18:3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从9月1日起,将会有一批新规开始实施:113款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严禁教师开学收礼品、礼金;民航飞行员必须通过“汉语4级”才能上岗;儿童安全座椅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北京的城市特困人员将享受政府帮扶政策,有吃有住还有零花钱等。其中的两个新规您可能比较关心,“私家车6年内免检”,“上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出意外也算工伤”。
“私家车6年内免检”
今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车检改革18项新政,其中备受关注的第十一条“私家车6年内免检”,将从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但“6年免检”并非免了一切,只是免去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每两年还应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到指定窗口免费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根据以往规定,新车6年内,须每2年进行1次年检;6年后,每年进行1次年检。今天,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接受《天下公司》采访时说,他认为这次免检政策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现在的汽车质量提高,可靠性提高,每年也会做保养,实际上它的技术状态应该是有一定保障的;其次,年检中的不正之风非常厉害,车虫、黄牛、乱收费等弄得大家非常有意见,所以这样的改革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这一次免检政策适用的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和7座以上的车辆不在免检范围。另外,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购车之后长期没登记的不享受免检;从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没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而“6年”这个时间如何界定,相关部门解释: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可以享受免检政策。但车辆登记注册时间不同,享受的免检次数也不同。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可享受1次免检优惠。
此次车检改革的初衷就是便民利民。对于需要检测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预约服务。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要根据当地的检验机构的情况,推出这种预约检测的制度,也就是说我们车主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来向有关部门提出预约的申请,以方便老百姓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去以后能够随到随检。
“上下班途中顺道买菜出意外也算工伤”
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还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5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形可以列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四,在合理时间内的其他合理路线。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此前表示,“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就比较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姜颖教授今天接受《天下公司》采访时说,该规定,是针对《工伤保险条例》发布的司法解释,当员工与单位因工伤问题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司法解释的细化就显得很有必要。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姜颖教授:《工伤管理条例》当中只是比较简单、原则上的说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这个“上下班途中”确实在现实中很多情形不太好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共10条,还明确了各种用工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等问题。
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车检的目的是保障车辆安全,现在因为便民而放宽了年检年限。有人担心,以后开车马路杀手可能增多,不安全隐患可能增加,你怎么看?
张翼:这不存在正相关,有些事情是一放就乱,但是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北京市目前的汽车保有量大概是540万辆,在年检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这种年检越来越成为一种形式,大量占用时间,但对车辆的安全状况没有提升。
很多人都以为6年免年检是所有项目都免掉了,其实它免掉的只是上限检测这个环节,很多像侧滑、尾气这些环节是不进入的,其他科目还是按照2年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