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将提高
- 发布时间:2014-08-20 06:5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姚慧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适用政策的港口从最先试点的青岛港、武汉港扩大到8个,新增的6个分别是南京市的龙潭港、苏州市的太仓港、连云港市的连云港港、芜湖市的朱家桥港、九江市的城西港、岳阳市的城陵矶港。
“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政策无疑是在鼓励进出口贸易,刺激经济增长。而对港口来说必然是极大的利好。”海通证券分析师陈康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启运港退税政策可以使出口货物离港即享退税的优惠政策,可以大幅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缩短退税时间。
一直以来,出口退税周期过长困扰着外贸企业。尽管近年来各地持续努力加快出口退税步伐,但对于通过内陆港口经上海中转的出口企业来说,必须等到商品运抵上海洋山港才能实施退税,因此出口退税的周期仍然较长。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港口发展研究室副主任赵楠此前表示,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辐射面仍然相对较小,运量有限从而使得启运港退税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试点扩大后,从上述8个启运港发往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中转到境外的货物,只要经过确认离开启运港,就可以办理退税,极大地方便企业,缩短周期同时节省资金成本。”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启运港退税政策将进一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港区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与周边航运中心的联动发展。
今年6月份召开的国务常务会议上就曾提到,建设长江经济带,要注重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节能节地的优势。而这些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将助力长江黄金水道航运发展。
早在2012年8月份,武汉港和青岛港就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2013年9月份,《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公布,其中提到“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今年年初,财政部门召开了“启运港退税政策调研会”,研究扩大启运地等相关问题。
那么,未来试点再扩大的话,会涉及到哪些港口?财税专家表示,预计主要会集中在海南或者是沿海一些港口。目前港口开放的主要还是长江沿岸,如果要放开的话,会是黄河沿海的某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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