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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我国已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

  • 发布时间:2016-01-05 14:29:34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马汉青  责任编辑:李春晖

  国家商务部4日透露,我国已经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区谈判。其中,涵盖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RCEP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这些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新西兰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我国也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区谈判。

  商务部表示,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已取得实质性进展。RCEP谈判于2012年启动,是目前亚洲正在建设的规模最大的自贸区,涵盖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经济和贸易规模占全球的30%,其中还包括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据悉,2015年我国除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和与巴基斯坦的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还启动了与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的自贸区谈判和与新加坡的自贸区升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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