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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2012年全法国近600名富豪出国避税

  • 发布时间:2014-09-29 08:56:17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慧敏

  据《欧洲时报》报道, 近日,法国议会公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绘制了2012年离开法国领土的应交巨富税的法国人。

  报道称,2012年共587名应交巨富税的法国人越过了边界,较2011年增加了20%。这批人中,每年仅有上百人决定重返法国(2012年103人,2011年109人)。这样,税务局还可以收回数百万欧元税款。

  报告显示,2012年共计有3.5万人离开法国去国外定居。此外,公共财政总局由此估计,上述587名逃脱巨富税的法国人平均资产达660万欧元。其中,近半数平均资产甚至高达1250万欧元。他们的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公司股份和其它现金。

  报道指出,财政部的数字还披露,这些逃税人拥有的收入十分可观。根据2011年所得税申报单显示,他们的参照税务收入平均为80万欧元。其中,45%来自工资,15%来自养老金,14%是资本利得,11%为不动产收入。2/3的逃税人收入超过150万欧元。246名应缴巨富税者申报不动产收入,其中位数超过1.7万欧元。

  报道还称,法国2011年设立了“退出税”,即出国定居者应为可能实现的资产收益缴纳税费。但法国法律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并不是最严厉的。

  其他国家的法律以定居地为依据征税。例如,瑞典认为,凡是在瑞典居住满一年的人,离开后的10年里仍被视为定居者。英国法律则规定,离开英国的定居者,只有返回英国才征税。假如在国外居住的时间很短,重返英国就须缴纳在国外实现的某些增值税,就好像这位纳税人不曾真正停止在英国定居一样。

  而法国的问题在于,受这些税制制约的纳税人可能遇到双重征税,譬如缴纳过“退出税”的一种资产升值后在接待国中又得重新纳税。由于各国现存体制各不相同,这种情况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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