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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拟建一两家省级混合制互联网金融控股集团

  • 发布时间:2015-07-21 07:20:11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黄倩蔚 郭家轩  责任编辑:王文举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负责人都忙翻了天。

  “期待已久!期盼已久!期望已久!”在PPmoney的办公室里,董事长陈宝国对“意见”的落地兴奋不已。

  上周六上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官网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业界久盼的监管文件终于出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分工,给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基础规范。指导意见有如一声春雷,互联网金融也将告别过去的监管空白,迎来加速发展时机。

  分类监管“有主”

  存管业务有依据

  《指导意见》首次定义互联网金融,并指出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首次明确互联网金融分类指导的监管责任,指出7个互联网金融大类分别对应的监管责任部门。

  其中,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P2P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监管。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监管。

  《指导意见》虽没有细则,但提到从业机构应该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事实上,此前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以及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如南粤、华兴等都有与P2P机构联手研究探索存管业务,但由于监管规则迟迟未出,成功对接上线的案例尚未出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黄震表示,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特别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黄震说,从指导意见到具体行动的细化方案“要留出足够的弹性空间,建立柔性监管机制,保证监管能够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变化的节奏”。

  广东将争创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试验区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成为金融助力众创的最大风口。而广东省也站在了风口之上,其中,P2P网贷平台数量、成交量居全国第一位。

  广东省在2014年成立了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首家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其后,广州、深圳先后成立了市级互联网金融协会。

  根据广东省金融办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末,广东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28家,占全国机构总数的13%;互联网收单交易规模超过1.5万亿元,占全国约20%;与互联网理财产品挂钩的货币基金余额1864.67亿元,占全国的16.5%。

  2015年6月末,全省P2P网贷平台392家,占全国的19.3%;贷款余额493亿元,占全国的27%。股权众筹平台30家,在全国排名前十的股权众筹平台中,广东占据四家。

  据了解,广东省要把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当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接下来将全力推动我省P2P等互联网金融发展,包括争创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试验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等。

  连线

  广东省金融办:

  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民营资本等进入互联网金融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是新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领域,是广东金融发展的下一个‘风口’,发展空间巨大。”广东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其表示,下一步广东将向国家争取将广东列为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国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和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据悉,试点工作方案已报省政府审定,并于上周下发。

  此外,广东省金融办将在此次《指导意见》基础上,加强行业发展的统筹规划。鼓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珠三角地区发展互联网金融业,落实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扶持政策措施。将广州、佛山、东莞三条民间金融街升级为创业创新金融街,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街经营,与创业创新资源无缝对接,实现集聚发展。

  广东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下一步将鼓励和引导传统金融机构、民营资本等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省内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组建一两家省级混合所有制的互联网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

  广东互联网协会:

  修改现有规则要求会员企业落地和执行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PPmoney董事长陈宝国表示,“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高度肯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野蛮生长了多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终于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监管之下的快速增长期。

  “‘意见’的出台可以说终结了行业的‘三无’状态(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监管时代”。互联网金融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规模急速膨胀,但金融风险的潜滋暗长始终都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人绕不开的一道难题,在此期间,监管的缺失和竞争的无序恰似每一个从业者头顶上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也导致众多投资者对于这一行业的疑虑。

  陈宝国称,“我们注意到未来互联网金融的中介性质,未来要做的业务就是平台;我们还注意到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客户资金为银行资金存管,而非银行资金托管,这就减少了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的障碍,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营成本;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将互联网金融行业纳入营改增收税的范畴,有利于降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税负成本。”他期待“一行三会”方面尽快就自身监管业务制定相关政策,更好地把《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广东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朱明春也分析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为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对行业从业者的肯定,以前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现在得到监管的肯定,未来将呈现迅速的发展和洗牌,彻底改变过去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现象。

  朱明春认为,地方互联网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未来或将承担部分行业交流和监管的责任,比如预计企业登记、准入信息等职能可能会放到行业协会中。据了解,广东互联网协会将针对《指导意见》要求修改现有规则,要求会员企业落地和执行。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

  建立互金网站备案制助推行业发展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方颂表示,《指导意见》指出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这对于P2P行业是个利好消息。过去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一个P2P平台网站获得ICP批准证书,所以这个领域是灰色地带。现在,这已经不是问题了。

  方颂指出,“意见”明确将互联网支付业务、网络借贷业务等纳入分类监管,这一点是符合市场预期的。今年1月,银监会成立了普惠金融部,网络贷款由银监会监管,股权众筹由证监会监管。

  P2P归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监管。P2P行业涉及项目以小额为主,关系到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提出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方颂表示,网络借贷平台的征信数据将对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有重要意义。

  此外,其认为,在资金存管方面,过去由于监管政策迟迟未出,银行方面无法确定是否可以与P2P平台开展合作。如今,“意见”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一规定扫清了P2P与银行建立资金存管合作的障碍。

  总体而言,方颂认为“意见”的出台将加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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