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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公积金缴存互认

  • 发布时间:2014-12-19 18: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9日发布消息称,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月达成共识,从明年元旦起,四城公积金缴存互认。

  据了解,上述四省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创新、发展方向以及四城市间的携手合作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经充分讨论,与会各方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达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共识》(简称G4城市主任会议共识)。

  根据协议,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四城市公积金中心达成共识,将探索开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缓解公积金流动性紧张的趋势。建立城市间公积金中心资金互助调节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公积金互助。

  四地公积金中心一致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应该携手合作,共创政策上互动、资金上互融、服务上互鉴、数据上互通的新格局,助推‘中三角’发展。”

  2014年10月,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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