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新开展商会协同社会治理实践
- 发布时间:2014-12-08 00:29:4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王斌
近年来浙江商会迅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浙江省共有县级以上工商联组织102个、各类工商联所属商会2350个。商会的大发展为浙江商会在协同社会治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奠定了组织基础,浙江商会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商联引导、商会参与”的社会治理路子,在实践上,涌现出了如商会调解、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商会参与环境治理、商会助推光彩事业等一系列浙江商会先行先试的特色和亮点,为推进商会协同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浙江经验”。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进协同治理。浙江省工商联把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政府职能承接上,选择有资质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行先试,并制定商会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2013年,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承接了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质监局等6个部门转移的8项职能事项。目前,全省各地市都确定了试点单位,在探索实践中涌现出宁海县工商联以建立商会企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承接政府部分职能转移、创新商会服务的鲜活例子。
创新行业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质量建设,制定行业标准。二是组织价格协商,避免恶性竞争。三是维护知识产权,避免同行仿冒。如,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在全国率先推出民间《维权公约》,宁波、金华等地的众多商会也制定《维权公约》,并在报纸、商会网站和商会内部刊物上发布产品维权公告。
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各级商会在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方面,协助打造产业基地。目前全省已拥有“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42个,各类全国性工商业协会颁发的“国字号”基地数百个,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95个。另一方面,申请集体商标。目前浙江各类商会已成功打造“绍兴黄酒”“宁波汤圆”“余杭家纺”“本牌甲鱼”等集体商标。
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各级商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措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抓宣传和教育培训,抓制度建设,抓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帮助应对国际贸易壁垒。10多年来,面对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商会已由消极抵制走向积极应对,由个案和偶然行为走向普遍的常规活动。2006年,浙江省出台全国首个反倾销地方文件——《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2007年成立首批20个“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后,此后预警点数量逐年增加,并涌现出一系列成功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维权实例。
搭建服务平台,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商会的信息服务功能有多种实现形式,主要包括通过茶话会、座谈会、交流会和展览会等形式,还通过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与高校联合组建产学研联盟、与企业联合组建并以公司方式运营技术中心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融资服务平台。2012年,浙江省投融资协会与民生银行合作首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合作社”模式、“诺亚方舟——中小微企业抱团融资555计划”,计划为5万家中小微企业解决不少于500亿元的融资需求。教育培训平台。浙江省工商联(商会)率先于1978年成立钱江业余学校,至今共培养各类人才40余万。市场外拓平台。以浙江省工商联(商会)为例,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对外联系网络。与近40个外国驻沪使领馆建立工作联系,为开展民间外交搭建平台。二是推进国际经贸交流。积极探索以政府支持、商会出面、企业参与的模式开展国际经贸合作,首次在国外成功举办“走进欧盟——中国浙江商会论坛”活动,推动浙江省企业与欧盟企业达成了一批合作协议或意向。三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参与环境治理,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商会及时向企业传达环境法律法规、激励或约束政策,在浙江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的进程中,浙江省构建了包括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和公众多元治理机制,商会成为环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2014年,全省各级商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工作部署,开展“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截至2014年上半年共动员1218家浙商参与“五水共治”活动,共结对902个行政村,出资总额14.59多亿元。
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引导下,全省各市以行业协会为平台,探索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广行业性或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商会调解。在商会调解工作方面,浙江省在认识和实践上都率先做出探索尝试。浙江省司法厅和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指导地方商会、行业商会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在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或调解工作联络点。开展商会仲裁。各级商会积极向会员企业宣传推荐仲裁法律制度,灌输仲裁理念,同时积极推荐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专业人士参与仲裁工作。
推进光彩事业,承担社会责任。2009年以来,浙江省民营企业家到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苏北地区累计实施光彩事业项目8790个,到位资金总额达395.13亿元,安置就业270.3万人,带动脱贫67.9万人,累计参与公益慈善捐赠金额(含款、物)100.4亿元,捐建光彩小学160多所。
总体来看,在浙江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工商联的领导下,浙江省各级商会协同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经验可资借鉴。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浙江各级商会协同社会治理以政府的需要和支持为前提,尤其是领导的重视与负责对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积极作用。工商联的工作与商会协同社会治理紧密相关,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组织、引导作用,能够更好地推进商会健康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如,近年来浙江省工商联相继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世界浙商大会平台等,为商会向政府反映利益诉求及增进政府与商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2011年、2013年连续两次牵头主办世界浙商大会,吸引了众多商会参与这项工作,共邀请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多名优秀浙商参会,仅2013年一年全省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1752.13亿元。
三是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商会服务模式。浙江各级商会能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擅于发挥自身专长之外,更重要的是积极主动地创新服务。
四是构建优势互补的多层面商会协同社会治理体系。浙江各级商会不约而同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主要得力于构建了多层面的商会协同社会治理体系。以商会承接政府职能为例,工商联(商会)围绕区域经济特色,承接一些综合性的职能和服务工作,同时辐射所属的行业商会和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协会商会,承接一些专业性的职能和服务工作,为产业和会员提供专业性服务;乡镇商会、街道商会,承接一些服务区域经济和基层组织的职能工作,对接县(市、区)工商联(商会)的延伸服务,三个层面的协会商会优势互补,共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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