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行四证合一发放商事登记模式
- 发布时间:2014-12-02 00:29:5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王斌
深圳1日起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同步发放登记模式,提高企业办证效率。
在1日举行的“四证合一”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友军表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和深圳市公安局共同开发了“四证合一”办证系统,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的模式,改为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四个部门之间信息互认、档案共享,从而实现四证齐发、一次领取的高效办证目标。
自2014年12月1日起,所有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业务(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用“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但商事主体的变更等业务仍按原来登记模式由四个部门分别办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变更等业务。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深圳市中智盈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首家采用“四证合一”办证模式注册成功的企业。该公司代表高琼芳说,“以前四个证都办下来,要花一个多月,现在一天就办好了,特别方便。”
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彪表示,“四证合一”避免以往商事登记部门与税务登记部门数据不同步、不对等情况下,部分商事主体未及时主动办理税务登记,使得税务漏登记户增多,导致纳税人之间不公平竞争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漏征、漏管,营造更公平、高效、规范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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