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市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北京暂不作调整
- 发布时间:2014-11-18 14:5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斌
国内成品油价格近日迎来史上首次“八连跌”。随着油价的大幅下调,青岛、宁波、昆明等多个城市宣布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但北京等多地仍未进行调整。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油价波动未达到调价幅度,故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暂不作调整。
自今年7月21日开始,油价进入了连续下降的通道。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当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90元和180元。至此,国内油价实现了罕见的“八连跌”。
据卓创资讯测算,在“八连跌”后,国内汽柴油零售价跌至四年半以来的最低价,其中,汽油价格累计下调1515元/吨,折合90号汽油下跌1.10元/升,93号汽油累计下跌1.16元/升,目前,国内多数省份93号汽油零售价已全面进入6元时代。
油价“跌跌不休”,多地相继宣布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其中,青岛决定11月18日起取消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宁波也宣布客运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的每车次2元降至1元,昆明也将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2.5元调整为2.0元。
但是,北京等多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未进行调整。目前,北京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每运次1元,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规定,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规定还指出,油价变动幅度由市交通委运输局测算。当油价变动达到燃油附加费调整幅度时,由市交通委运输局提出调整燃油附加费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
按照机构的测算,目前国内油价已经连续下跌超过3个月,而且跌幅已经超过了0.8元/升,依据规定,油价变动已达到燃油附加费调整的条件,但如今却迟迟未有下调的动静,因此,不少民众发出疑问,“为什么北京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还不降?”
为此,中新网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局,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是否提出调整燃油附加费的申请,将和北京市发改委保持沟通。而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测算,在一个周期内,油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并未达到0.8元/升,故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暂不作调整。
此外,目前南京、上海等地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未作出调整。有评论指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虽是小钱,但却衡量着相关部门对规定的执行效率,以及对民生和民意的重视程度。相关负责部门应及时作为,并对是否调整作出阐释说明,避免民众产生“涨价容易降价难”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