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
- 发布时间:2014-11-18 00:33:4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王斌
日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如期召开,有超半数的听证代表赞成禁售电动车。
据了解,在此次听证之后,广州市法制办还将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还需再报市人大审议。因此这不属于最终结果,“禁电”之争还将持续不断。
广州拟全面“禁电”
据悉,在此次听证会上,广州市公安局陈述人周远帆公布了一组数据:自广州2006年实施“限摩”“禁电”以来,2011-2013年交通警情同比依次下降13.4%、6.6%和7.5%,交通伤亡人数也逐年下降。据此,周远帆认为,广州每年在机动车保有量增加的情况下,死亡事故是下降的,足以说明政府系列配套措施的成功。但3年来,“五类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车)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是上升的,交通事故分别为1475宗、1433宗和1605宗,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55.3%、58.3%和63.6%,与此同时,其他事故指数则均呈下降态势。
作为“五类车”之一,听证代表们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首当其冲,在他们看来,电动车全部都是“五类车”,均属于超标范畴。事实上,依据1999年的“国标”,“现在市场上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的确超标,甚至在速度和重量上超出两倍有余。”一位业界人士称。
周远帆还介绍,广州市“限摩”、“禁电”以来,尽管政府逐年递增投入大量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治理,但未能有效阻止其发展势头。针对“五类车”违法销售、非法上路和营运、交通事故、暴力抗拒执法等问题日趋严重,市民反映强烈,而这正是广州市政府着手调研出台草案的背景。
“‘禁电’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而由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撰文《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研究》,对从2004-2013年10年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我国交通事故中两轮车10万人死亡率和受伤率2004年分别为9.82和49.22,而到2013年则下降到6.99和29.52,与此同时,我国电动自行车占两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的比例则从2004年的5%上升到2013年的60%,据此,倪捷认为,这充分说明电动车的普及为我国交通安全的改善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另外,他研究发现,在电动车逐步替代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过程中,事故死伤比、万车死亡率、亿公里死亡率、简易事故率、百万车违法事故率等等一系列指标都有明显且持续的下降。
根据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和新浪网发起的调查显示,表示支持“封杀”电动车的受访者为42.4%,这表明大多数人并不支持封杀电动车。而44.2%的受访者认为公交、地铁会变得更拥挤,22.4%的受访者认为会冲击电动车制造与销售企业。另外,还有9.1%的人认为将使快递费上涨,3.3%的人认为桶装水将涨价;3.4%的人认为由于菜市场运输成本上升导致菜价上涨。可见,“禁电”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民生问题。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在10月28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报告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当前国家是以依法治国为本,而这次广州“禁电”明显违反了“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他明确表示“禁电”一事不可行。
天河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唯一的代表何照海在听证会上表示,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范围内一刀切是不合法。
何照海认为,因为电动自行车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商品,它的生产和销售不需要特别行政许可,广州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相当于设置了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何照海表示,根据法治原则,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广州市销售电动自行车侵犯了生产企业合乎销售商的营业自由,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基本权利,除了法律之外的行政措施,都不能对于公民的基本权益予以限制,公民的基本权益保证了营业自由的权利。
“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亿辆,而机动车保有量仅为1.4亿辆,这是广大群众自主选择的结果。电动自行车不单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力补充,更是广大底层群众所依赖的生存工具。”倪捷称。
“禁电”或殃及多产业
广东电动自行车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省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超过150家,各类配套企业100余家,整车年产量超过400万辆,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国内第四,仅广州就有50家左右的电动车制造生产商。广州全面“禁电”,以及其可能引发的示范效应,将对这一产业产生重大冲击。
面对广州市拟出台的电动车禁售政策,一位来自徐州丰县的企业主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电动自行车被全国禁行,那么仅仅丰县本地就将有两万多人失业。
倪捷认为,对于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不能一刀切地一禁了之,“一刀切”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懒政”。政府需要做的,应该是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保障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交通工具上路,让市民有权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依法严惩所有不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商、销售商和使用者,真正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认为,广州“禁电”既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规不合法。广州有800多万外来流动人口,其中有不少人是电动车的使用者,更有快递、送水、送外卖等行业,把电动车当成生存手段。他估算,目前广州的电动车保有量预计在250万-300万辆,而且其使用者大多是社会的中下层人士和弱势群体,罔顾这部分人群的民生需求而直接禁止,其做法简单而粗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张天任认为,广州市政府要充分听取民意,听取与此最直接相关的现有电动自行车车主以及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广大用户,让他们的声音有充分的表达。与会的大部分专家认为,应将“禁止”改为“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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