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逐年削减主要污染物
- 发布时间:2014-10-23 14:55: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曹慧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严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计划》分3步逐年削减主要污染物,到今年年底,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2.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到明年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任务,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3.7%,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5%。到2017年底,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8%,重污染天大幅减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市区清洁能源使用率提高到50%
哈尔滨市将逐年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到2017年,市区清洁能源使用率提高到50%,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今年起,哈尔滨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到2017年实现建成区全覆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推行使用洁净配煤,到2017年,基本建立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5年,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每年新增或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比例达到50%以上。
哈尔滨市今年将淘汰主城区内4.5万辆黄标车;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今年下半年开始,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市区,并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等老旧车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进程。今年还将限期治理和复检超标排放车,并禁止上路行驶。
哈尔滨市还将加快拆炉并网进程,今年将完成市区497台1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从2014年起,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以上,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
集中治理餐饮、扬尘等污染
今年,哈尔滨市将在市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划定街路餐饮专用设置点位区域,实行规范管理,禁止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燃炉烧烤。2015年,县(市)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从今年起,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围挡,强化煤堆、土沙堆、物料堆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全部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全部建设防风抑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