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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远国税局否认“3名干部因喝酒死亡”

  • 发布时间:2014-10-11 07:56: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一条“湖南宁远县国税局3名干部喝酒致死”的网帖近日引发关注。今日晚间,宁远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否认3人喝酒致死一说,并澄清了三人的死因。

  今日中午发表于红网论坛百姓呼声版块的网帖称:“2013年春节县局工会主席欧某因公喝酒殉职,县局拿出10万了结。2013年12月原局长刘某与朋友喝酒倒在酒桌上。2014年9月县局大厅干部唐某与十多名同事喝酒比赛,也因此命归黄泉,县局拿出50万了难。”

  今晚6点左右,宁远县国税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证实,一年来确有网帖中所述的3人死亡,但死亡原因并非“喝酒致死”。

  这位宁远县国税局副局长介绍,欧某确为县国税局工会主席,2013年正月初五,春节放假期间,欧某到其兄家吃晚饭,在楼下一处建筑工地上不慎摔倒,头撞到石头造成脑部受伤死亡。

  “当时欧某并没有吃晚饭,也没有喝酒,纯属意外”。上述副局长解释。

  宁远县国税局原局长刘某,2012年前调任永州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上述副局长介绍,2013年1月12日,刘某在父母家中吃饭,没有喝酒,突发心脏病去世。

  “最近死亡的唐某并非国税局干部,只是县局办税大厅一名普通科员。”上述副局长介绍,唐某今年46岁,“他是突发脑溢血死亡的,不是网上所说喝酒醉死。”

  据介绍,9月2日晚6点50分左右,唐某下班后与同事、朋友共10人(4个朋友、6个国税局工作人员),到县国税局附近一家饮食店吃饭。当晚7点10分,唐某突然发病,十分钟后送宁远县人民医院抢救,9月5日,唐某因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副局长称,据调查,当晚唐某等10人共喝4甁啤酒,1.5斤15°的红薯酒,消费金额不超过300元。

  这位副局长否认了唐某发病与喝酒有关。他说:“唐某的哥哥早年也因脑溢血去世。”据介绍,因唐某家中尚有父母和妻子,经济拮据,县局协助善后,当晚聚餐者凑了10余万用作唐某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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