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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保险市场体系基本成形 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 发布时间:2014-09-30 09:05: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上海自贸区自一年前挂牌成立以来,保险业举全国之力支持自贸区发展。中国保监会相继出台了八条政策和三项举措,大力发展自贸区保险市场。作为属地监管机构,上海保监局则在产品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制度。

  上海保监局昨日表示,目前,自贸区保险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市场规则初步确立,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本报获悉的实质进展有:保险监管信息与自贸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以及国外自贸区自动通关平台已经对接;离岸保险税收问题被正式纳入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框架;自贸区外汇保险改革步伐加快;货运险电子发票即将破冰等。

  市场主体快速聚集

  自贸区挂牌后,上海保监局随即成立创新业务监管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下设创新办公室,专职负责自贸区保险行业创新和监管工作。

  记者昨日从上海保监局获悉,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正吸引市场主体纷至沓来。截至8月末,自贸区内已设立13家保险公司和1家外资代表处,保险机构数量占区内银证保三类持牌金融机构的15%。其中,产险公司9家,寿险公司4家;外资保险公司2家,中资保险公司11家。

  随着机构的集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日趋活跃。一是高端航运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航运保险成为区内第一大险类,截至8月末,区内船舶险和货运险业务共计3.45亿元,占产险机构区内业务保费之比高达36.43%,远高于同期上海市13.99%以及全国2.26%的比例;二是新兴保险服务方兴未艾,目前已推出知识产权保险、文化产业保险、演艺保险、会展保险等险种;三是离岸保险业务顺利起步,截至8月末,太平洋财产自贸区分公司开展离岸保险业务1074.99万元,占全部业务的48.09%,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将离岸保险列为重点发展业务。

  市场规则初步确立

  上海保监局还透露,目前,自贸区保险市场初步确立了“司法规则与监管规则相衔接、行业惯例与国际经验相补充”的市场规则体系。

  一是,与上海市检察院和人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联合签署“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法制保障合作备忘录”,与上海海事法院建立互训机制,完善自贸区司法规则。二是,简政放权,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区内非现场监管数据统计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航运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三是,尊重行业惯例,制定航运保险行业惯例指引,为司法审判作参考。

  同时,上海保监局正抓紧研究制定自贸区保险业务风险评估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开展全流程风险评估,强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内控责任,发挥市场力量从根源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持续优化的自贸区保险市场环境,令利好政策不断释放。在此背景下,多项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离岸保险税收问题被正式纳入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框架。上海保监局利用财政部调研离岸业务税收政策的有利契机,组织行业开展离岸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测算,配合上海市财政局完成离岸保险业务税收政策的初步方案设计。

  自贸区外汇保险改革步伐加快。在继续加强与上海外管局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保监会、上海市政府支持,加大对国家外管总局的政策协调力度。

  此外,资管公司设立自贸区子公司将成形;货运险电子发票即将破冰,为自贸区航运保险和离岸保险业务发展、为保险资金的境外运用、为保险机构“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夯实了地基。

  备受业内关注的保险信息平台基础建设也正稳步推进。据了解,区内保险机构信用行为纳入自贸区信用信息体系,包涵7大险种承保理赔数据的航运保险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深化,推动形成上海航运保险定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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