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4-09-23 08:32: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王斌
近日,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又一重要配套政策《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正式印发。
《预算管理办法》提出了该省政府购买服务实行“项目申报,预算统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各购买主体自2015年度起,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内容的事项,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的可能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预算绩效目标,所需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主体对经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纳入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预算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各购买主体应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