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撤除民企投资“隐形壁垒”
- 发布时间:2014-09-22 06:32:0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王斌
江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从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严格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市场、推进投资管理流程改革等方面入手,构建市场公平开放、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投资责任明晰、监督有效,中介执业规范、质量提升,政府服务高效、调控有力的投资管理体制。
《意见》提出,江西将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除省内跨地区、跨重点流域或需要省统筹平衡资源等建设条件,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核准的项目外,核准权限一律下放到市县。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江西省将制定负面清单,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以及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配套改革措施。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江西将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研究制订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明确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业领域和民间资本进入的条件和管理程序,在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及时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项目。
投资管理流程改革方面,江西将简化项目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报批手续,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投资主体、监管部门动态、实时查询审批进展情况。
加强改善投资宏观调控方面,江西将探索工业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创新监管形式和监管手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部门间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记者了解到,2013年8月以来,江西省曾先后两次大规模向社会资本推出示范项目,截至今年5月底,江西首批向社会资本开放的200个项目中,39个项目已签约或达成投资协议,总投资155.6亿元,可引入社会资本87.2亿元。“虽然有些领域政策上已对社会资本开放,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江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撤除制约民企投资的“隐形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