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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打造政府采购链条式监管体系

  • 发布时间:2014-09-03 08:29: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本报讯 天津市将构建从预算到支付的全流程链条式监管体系,形成内部监管合力,推动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高效。

  日前,天津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制度+技术”的手段,构建覆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全流程的链条式监管体系。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栗庆林介绍,为打造这一系列制度,天津市财政局全面梳理了涵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权力清单;为落实这一系列制度,天津市完善了电子化办公流程,扩大了网上办事范围。通过这一体系建设,天津市努力实现政府采购源头控制。

  天津市这一监管体系的载体是天津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意见》要求在2015年之前建立覆盖“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实施采购—资金支付—监督评价—结果反馈”的资金闭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信息互通共享和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督。这一电子化系统的构建背后有这样一套完整的思路:一个标准化体系、五个基础数据库、八个子系统。“一个标准化体系”即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功能规范;“五个基础数据库”即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商品数据库;“八个子系统”即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项目管理、统计分析、服务支持等系统。这一系统涵盖了所有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每一步政府采购程序,真正实现全流程链条式管理思路。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系统建成后,天津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工作将实现自动留痕、责任追溯,这将有力增强监管效能。

  独到的电子审批流程是这一电子系统的亮点所在。据悉,一般项目采购计划实施网上滚动编报、实时审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将实施系统受理、自动审批。某采购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称,如申报材料齐全、填报内容无误、申请理由充分,系统可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天津市财政局采购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灾备、防疫等紧急项目,该局还开辟了快速审批通道。此外,为提高采购效率,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的项目,如与原项目内容完全一致,则无需重新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可直接进入委托程序实施采购。

  据悉,天津市财政局正在向区县推广应用电子采购平台,扩大电子化采购结果共享范围,指导区县将通用类小额零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促进政府采购规模迅速增长。《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市16个区县实际采购支出超过亿元,为政府采购工作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据介绍,电子化系统是技术手段,技术手段的背后是天津市财政局通过“革自己的命”而创建的制度体系。天津市财政局经过一系列权力风险点的梳理,形成了层层把控、互相制约的内控管理模式。在天津,日常政府采购管理事项经由责任处室经办人初审、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通过;对于单一来源审批等特殊事宜,须最终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栗庆林称,日后,政府采购权力运行情况要与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栗庆林认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明确责任分工是制度体系的保障。为此,《意见》明确了组织分工,划分了预算处、采购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国库处、信息化处等12个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任务。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速不低于15%,采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达到10%以上。 

  延伸阅读

  闭合式链条中的各方当事人

  依照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制定印发的《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天津市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也将接受更加严格的管理方式。

  对于采购人,天津市将从预算入手,从源头控制。天津市将政府采购预算提前到与项目预算同步进行,同项目预算一同批复。执行中项目预算发生调整的,采购预算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代理机构,天津市要求其扩大采购信息公开范围。针对单一来源项目,天津市坚持实施审批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天津市规定,采购人需求、采购预算以及采购结果涉及的项目名称、品牌型号、采购数量、服务条款、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合同验收等信息全部公开。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天津市实施严格的价格监控和验收管理制度。天津市将通过电子化手段监测在信息化平台上执行的各类电子订单成交价格,对高价格成交项目发出预警。同时,天津市将研究制定指导价,建立畸高、畸低报价行为审核处理机制。另一方面,天津市财政局将加强验收管理和结果评价。天津市将围绕价格、质量、效率等核心要素,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采购流程、资金效益、政策功能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加快建立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对于评审专家,天津市将通过专家库管理的技术手段来保障对这一角色的监管。天津市全新构建的专家抽取系统不仅可实现网上随机抽取,而且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并发送短信提醒评审时间、地点,保证专家准时到场。(张静远)

   

  新闻链接

  细化参训群体因材施教搞培训

  本报讯 记者 张静远 通讯员 张宇航报道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举办700人以上全市从业人员大培训,此次培训对参训人群进行细分,实施因材施教。

  培训涵盖各区县财政局、区县集中采购部门、社会代理机构负责人、普通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受训人员分别在不同教室接受不同的培训内容。

  为了增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代理操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天津市财政局还对区县监管人员和采购代理人员进行了新政策培训,具体包括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政策、天津市专家抽取系统操作、天津市2015年集中采购目录等内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程建民参与了此次培训,他告诉记者,《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开项目预算,这将吸引更多供应商前来响应,可提高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竞争性,同时降低供应商不足带来的废标率。培训中,因程序不合格、公告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在今年例行检查中有问题的代理机构被点名批评。

  为严格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体系、提升代理操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天津市还于此次培训中开展了201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天津市各个社会代理机构中拟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基本政策。参与此项培训的人员将于今年10月参加天津市财政局举办的从业人员考试,通过考试方可取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岗位证,届时凡持证上岗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代理机构将停止受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此次培训中,天津市财政局还针对各个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举办了警示教育活动,以期增强从业人员廉政意识。警示教育培训由财政局监察室副调研员刘杰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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