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亟待破除现行税收政策障碍
- 发布时间:2014-12-31 01:00: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王斌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企改革进入加速期。除了国资委牵头酝酿的多项国企改革方案外,地方版的国企改革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现阶段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国企改革方案。
然而,记者了解到,我国相关税收政策却成为横亘在混改道路上的一道屏障。专家建议,应尽快扫除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税收政策障碍,在政策制定上更多鼓励兼并重组,为混改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目前已公布国企改革方案的20多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四川等地的方案中,无一例外都包括吸引民资参与国企改革这项内容。以广东省为例,该省国企改革方案中明确,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除了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其余企业在3到5年内实现股权多元化。重庆市更是向非公资本敞开合作大门,将包含25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110个项目推向社会,推动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一位国有企业内部人士对记者坦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就在国有企业改革大规模向社会资本敞开怀抱时,大部分民营企业目前对混合所有制改革都采取观望态度,真正拿出实际行动的非常少。
如何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让民营企业参与到国企改革,成为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华东一家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还主要是以现金认购股权的方式,对于很多民营企业而言,国有企业体量都很大,参股国企改革需要大量现金,难度很大。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利用专利技术、商誉、房地产等非货币资产投资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未来将极有可能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比如,一些国有企业集团很可能会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方式,将多家下属单位的股权统一归口到一家公司管理;或者将从事行业有相关性的多家企业组建为一个新的企业集团,原来的股东将多家公司的股权投资到新组建的企业集团中等。
以风电为例,前几年风电项目出来大家就拼命去抢,华东华南都有风电的投资,是按地域划分的业务单元,后来发现整体管理效率更高、更加专业化,就希望把华东华南等公司里的风电板块转到专门成立的风电公司。“需要指出的是,风电的投资往往上百亿,增值额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率,至少是五六个亿的税收。”德勤税务合伙人朱桉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税务上这一问题是个阻碍,如果税收政策鼓励大家多做兼并重组,整个进程就会容易、顺利得多。”
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也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典型例子。目前中国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6家亏损得很厉害,其中9成是钢铁企业。现在真正赚钱的是民营钢铁企业,如果要兼并重组,这些民营钢企拿出几十亿货币投资还是很困难的,但是他们可以用生产设备、生产线等入资形成混合所有制。
“按照现行政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不能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投资交易中并没有发生现金流,投资方取得的对价是股权而非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征税,就需要投资方另外筹措资金缴纳税款。在资产评估增值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投资方缴纳这笔税款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很有可能暂时无资金缴纳,进而会阻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朱桉表示,“总的来说,大的政策方向是鼓励混合所有制,那么也需要配套的税收政策来鼓励优化重组,多做兼并整合,方便混合所有制的设立。”
事实上,美国对于符合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采用的是递延纳税的方式。专家认为,我国应及时参考借鉴美国的这一做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递延纳税的方式有助于鼓励混改深入,但也可能给企业留下更多税收筹划的空间,需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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