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反垄断将带来哪些改变?
- 发布时间:2014-12-17 17:18:0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2014年,我国反垄断部门对境内外各类企业加大反垄断调查执法力度,从关系普通消费者的汽车行业到芯片行业,从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的水泥行业到与企业负担密切相关的银行业,一系列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动,让不少人将这一年称为“多维度反垄断元年”。
不管是微软还是高通,奔驰还是奥迪……今年我国反垄断执法行动频频,其中不少涉及跨国外企。
对此,参与反垄断论证的中国社科院专家指出,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执法记录,外企、国企、民企均是反垄断执法的对象。记录显示,针对内资企业的反垄断执法活动数量在绝对值上更大。由于外企规模大,涉嫌垄断行为更为复杂、隐蔽,造成的反竞争效果更显著,媒体更关注等客观原因,针对外企的执法活动更引人注目。
“反垄断调查,更像是缺位后的补位,是迟到的监管,是责任的回归。国内外资企业必须适应这一“新常态”,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行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说。
她认为我国未来反垄断调查只会向纵深发展,范围会更广、力度会更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说,我国反垄断执法对内外资企业是一视同仁的,它不仅不会影响投资和经营环境,相反,会使环境更加优化,这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之举。
我国反垄断在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等方面均依据国际惯例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世贸组织有关规则明确反对妨碍竞争的垄断企业的市场独占。我国开展的反垄断调查不仅没有违背入世承诺,反而体现了公开、透明、非歧视、公平竞争、法制精神等世贸组织倡导的原则理念。
业内普遍认为,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环境下,以及我国反垄断执法不断完善并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我国反垄断不会像起初时多是针对个别典型和情节严重案例,未来我国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的案件数量、规模或将超越此前,这是营造公平、公正、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合理发展过程。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说,过去几十年我国一直对外资采取欢迎鼓励的优惠政策待遇,但对规范化方面的管理往往有所忽略,在引入外资时,甚少考虑安全或市场垄断问题,一些领域几乎完全被外资独占。如果能打破垄断,改变各类企业在中国市场长期养成的种种陋习,将是对中国市场的优化。
我国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并未影响各类企业拓展我国市场的脚步。以车企为例,从整车企业到零部件企业,从在华进行新车型全球首发到与中国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合作,我国汽车市场的吸引力让跨国车企难以割舍。
今年11月底,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前往国家发展改革委,拜会了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价格司司长许昆林,就反垄断、药品价格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许昆林表示,发展改革委坚持依法开展反垄断工作,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反垄断没有“终点”。许昆林表示,破除行政垄断是反垄断部门明年的首要任务,社会将会看到此类案件增多。许昆林建议各地政府退出在一般竞争领域的直接投资、拨款,不要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为企业营造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