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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划分五类七档想想你要去哪儿?

  • 发布时间:2014-11-26 00:29:23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按照新的标准,厦门373万的城区常住人口,属于I型大城市。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第一类: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第二类: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第三类: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第四类: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第五类: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国务院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记者20日采访部分专家,他们表示,当前,中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按照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分别是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其中,又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细分两档。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石楠说:“这次划分调整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还按照原有标准,与今天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表示,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还是20多年前制定的,当时的城市化率不到27%,仅为现在的一半。此外,当时的城市规模普遍较小,各个城市存在的问题普遍是发育不足的问题。

  他说:“当前,随着人口流动和聚集,部分城市因规模过大出现了城市病问题,部分城市因资源枯竭等出现衰退问题,多数城市都实现了快速增长,出现结构性失衡问题,因而,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在应对新的问题时缺乏针对性。”

  有利于更好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

  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与以往相比,不仅更加细化,还普遍提高了人口规模的上下限。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新标准更加清晰,更能适应当前城镇化实际要求。与一些政策的对应性更强,以户籍管理制度为例,以此为标准,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适度放开,都一目了然。”

  受访专家表示,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有利于城市管理。对此,陈飞表示:“比如对大城市的细分,更好地适应了对人口的管理,增设超大城市,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另一方面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应对个别城市的大城市病问题。”

  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更能真实反映城市人口集聚

  新标准特别提出,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石楠表示,以前统计口径多是户籍人口、非农业人口,现在按照城区常住人口,更符合实际。他说:“特别是沿海城市,农业人口、非户籍人口占比例很大,以常住人口来界定,能真实反映城市人口集聚情况。”

  在陈飞看来,以常住人口来界定城市人口,更加符合劳动力的就业实际和人口空间分布常态。能够确保各个城市在规划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供需均衡。许光建表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不仅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还对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都有积极意义。”

  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三大看点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从标准调整的情况看,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几大看点。

  业内专家普遍表示,中国城镇化正在高速推进,原来设定的城市标准偏低,已不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重新划分城市规模是为了落实此前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看点一】增设超大城市

  调整后,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且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为中等城市;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为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解读】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如果按照原来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对所有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严格控制规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看点二】大小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

  新标准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其中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为Ⅱ型小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为Ⅱ型大城市。

  【解读】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蔡翼飞:细分小城市是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则是为了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功能和发展方向不同,下一步是要按照不同城市的功能,制定差别化的政策。大城市要两条腿走路,服务业和制造业共同带动人口疏解、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以及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而对于小城市来说,还缺乏产业支撑和相应的就业岗位,要继续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加快产业聚集,提高就业水平,发挥区域中的带动能力,为本市和本县域提供就业岗位,同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完善一系列社会功能。

  【看点三】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规模差距很大,以往以户籍来限定城市给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都带来很多困难。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原有的城市规划如果只按照户籍人口来计算,就会出现户籍改革政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现不协调。以北京市为例,去年常住人口是2115万,户籍人口是1316.3万,相差近800万。按此前标准,这800万人没有被完全纳入城市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

  【解读】蔡翼飞:统计口径的调整有助于今后城市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来配置,而不是按低于常住人口的户籍人口来配置,比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共治安体系等。大城市尤其特大城市的落户标准要相对严格,人口规模要适当控制,因此大城市要更多依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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