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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尽快推动私募基金条例出台 建风险监测体系

  • 发布时间:2016-04-29 16:56:5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中国网财经4月29日讯 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三年来,私募基金领域发生了几件事,从新基金业实施把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监管,到证监会私募部正式成立,新国九条中提到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加强适度监管和功能监管,再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私募基金监管被纳入监管已经两年多了。

  陈自强表示,两年来,私募基金发展迅速,有利于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尤其是私募股权及基金和创投基金的发展有利于国家双创发展。截至4月26日,已经登记的私募管理人有2.58万家,运作产品2.8万只,其中,机构数量多、增数快,但质量不高,100亿以上管理规模的94家,50亿以上的有216家,20亿以上是538家。2万多家私募管理人有产品的是8500家,平均规模是6.7亿元。

  陈自强表示,从监管发现,私募基金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私募基金变相公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等;二是管理示范违规运作,部分私募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存在操纵市场等问题;三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机构长期失联,逃避监管;四是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针对近期私募基金风险事件频发,证监会对一季度发生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事件进行了解,涉案的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规模有5.7亿,投资者1700多人。

  谈到私募基金未来监管方向,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表示,下一步要遵循统一监管、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以差异化监管的路径开展日常监管,其中,统一监管是要将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等各类私募纳入监管,实行统一的功能监管,统一的投资者标准和信披要求,防范监管套利,对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等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统一监管,适度监管就是不设行政审批,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监管和自律主要从信披入手提出底线监管要求。组织现场检查,对长期没有展业的机构注销登记,

  陈自强表示,在差异化监管方面,在不同类别的基金在托管机构的资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差异探索,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还需不断总结和完善,对股权基金将关注资金募集的合规情况。

  陈自强表示,下一步将在私募基金监管方面有重点工作安排。一是尽快推动私募基金条例,增加对各类私募基金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二是尽快修订并发布私募办法,明确监管边界;三是制定出台私募基金信息统计的风险监测体系;四是加强对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督促基金业协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六是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七是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陈自强同时再会上表示,去年12月份,媒体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私募机构融资金额大、数额多提出了质疑,证监会暂停了私募机构在新三板挂牌,随后,证监会在各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已经挂牌的25家私募机构,正在履行挂牌程序的29家私募机构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梳理。当前对私募机构估值问题、信披问题、利益冲突防范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正在完善相关制度安排,调研已经结束,结合意见建议,证监会将尽快明确规则并尽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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