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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李黎明等3人实施市场禁入 共罚没1.5亿

  • 发布时间:2015-08-14 16:57:5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陈娟娟  责任编辑:刘小菲

  中国网财经8月14日讯(记者 陈娟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下午表示,近期证监会对两起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邓舸介绍称,在李黎明案中,李黎明作为证券公司资深投行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持股行为违法,已构成利益冲突,却刻意隐瞒代持公司身份,试图借此规避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在戴丽君、刘兴华案中,两人利用投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借用他人名义受让、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并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并解除限售后卖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邓舸称,作为保荐机构的证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意见。而李黎明、戴丽君等人利用职务优势违法入股后,无法保持其独立性,必将严重影响其对拟上市公司核查意见的客观公正性,也将影响保荐机构依法履行保荐责任,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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