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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违规指定临时负责人等 遭罚1万

  • 发布时间:2015-07-24 14:13:3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7月24日讯(记者 韦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在2013—2014年期间发布有关销售从业人员收入的误导性广告和违规指定临时负责人,遭海南保监局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在2013—2014年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有关销售从业人员收入的误导性广告

  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幸福工程招聘计划”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招聘岗位工作性质做不当描述;二是对现职从业人员实例列举不当;三是未明确是营销员岗位,未说明获得高额年薪是有考核标准要求的。

  违规指定临时负责人

  2013年10月21日至2014年11月,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指定谢攀担任海口第一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时间为13个月,超过规定的3个月临时负责时间。

  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海南保监局责令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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