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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3亿存款丢失陷"罗生门" 天津银行称没办这业务

  • 发布时间:2015-05-05 11:58:36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中国网财经5月5日讯(记者 韦鹰 晏生)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人寿”)的控股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资管”)的3亿元委托资产,在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当日,被人非法转走。其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发布公告,称从未办理过合众资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针对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声明,合众人寿回应称,以年报信息披露为准。

  合众资管“3亿元”定存天津银行当日被盗

  合众人寿于4月29日披露了2014年年报,年报中“未决诉讼”中显示旗下子公司合众资管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存在的纠纷。据合众人寿2014年年报披露,2014年,合众资管先后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北分)以及江苏银行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几个月后,合众资管接到济南市公安局通知称,江苏银行的3亿元存款在存入当天即被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销人员张承康等人非法转走。济南警方此后立案侦查,案名为“张承康等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2014年12月,江苏银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合众资管返还委托管理资产3亿元并支付投资收益55.83万元。同时江苏银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合众资管部分资金。而这部分资金正是前述受广发北分所托存在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进行托管的3亿元资金(第一份合同)。

  2015年1月14日,广发北分以上述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将合众资管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合同,并要求资管公司返还委托资金3亿元并赔偿损失900万元,共计3.09亿元。 2015年1月30日,合众资管已将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及其营销人员张承康向济南市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请求济南市公安局及时查清资金去向,查扣涉案款物,挽回合众资管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2015年4月10日,济南警方尚未正式出具侦查结案报告,前述仲裁案与诉讼案也尚未开始审理。

  天津银行回应称没办理合众资管定存业务

  由于涉及金额3亿元,合众人寿2014年年报一出,各媒体纷纷报道此事件。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今日针对此事件发布公告,回应称相关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从未办理过合众资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公告中显示,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合众资管三方共同订立的《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不涉及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同时该行没有办理过合众资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而相关报道中提到的“张承康”不是本行员工。

  针对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公告,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合众人寿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按照公司年报的信披内容为准,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回应,与本公司无关。”

  合众资管“3亿元”定存究竟去哪儿?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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