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部分瓶桶装水企业消毒不到位
- 发布时间:2014-12-05 15:39: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2014年12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本年度第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和乳制品等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14202家,抽检样品共计27614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等15种产品的合格率超过95%,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6059批次,合格样品602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39%;乳制品抽检868批次,合格样品86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08%;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抽检2122批次,合格样品207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83%;蛋及蛋制品抽检285批次,合格样品28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8.95%;蔬菜及其制品抽检370批次,合格样品358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76%;水果及其制品抽检492批次,合格样品47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36%。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微生物污染问题仍较突出,涉及产品主要为瓶(桶)装水、酱卤肉制品和熟肉制品等,说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存在操作不当、清洗消毒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把控不严等问题。二是品质指标不达标问题明显,涉及产品主要是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及腌腊肉、风味鱼制品、调味品等,说明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三是防腐剂、甜味剂等部分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依然存在,涉及产品主要是肉制品、水产品等,说明有的企业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检验机构根据总局要求,已第一时间报告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局已责令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
本次监督抽检在部分饮料、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等产品中检出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大肠菌群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在部分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米粉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过标准值。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三、霉菌和酵母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少量饮料、水果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焙烤食品(冷加工糕点)以及个别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中霉菌和酵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霉菌和酵母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抽检霉菌和酵母超标的产品未检出真菌毒素、致病菌。
四、铜绿假单胞菌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个别天然矿泉水中存在不得检出的铜绿假单胞菌。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于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它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抵抗力较差的人群,饮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瓶(桶)装水存在健康风险。
五、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个别粮食及粮食制品(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过标准限量值。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谷物霉变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污染粮食和动物饲料最为广泛的天然毒素之一,在潮湿的环境下,被霉菌污染的大麦、小麦、玉米、燕麦中可能会产生较多的DON。人吃了被DON严重污染的谷类食品后可引起呕吐、腹泻、头疼、头晕等中毒症状,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污染虽未构成,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控制。
六、甜味剂、防腐剂和食用色素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调味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个别蜂蜜产品中检出甜味剂,也有掺假的可能。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少量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亮蓝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的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
七、铅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调味品(花椒粉等)及个别粮食及粮食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中存在铅超标的情况。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八、氨基酸态氮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酱油类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产品配方缺陷,或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入水等其他液体所致;还可能是酿造酱油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违规标注更优等级等。
酱油是调味品,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风味。
九、酸值(价)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存在酸值(价)不合格。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十、罗丹明B
本次监督抽检在固态调味料中检出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罗丹明B是一种鲜桃红色的合成染料,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豆瓣酱中检出罗丹明B,反映出很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颜色鲜亮,违法添加该物质,也不能排除是采购的辣椒粉、辣椒油等原料中添加了该物质。
十一、电导率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在部分纯净水中检出电导率超过标准规定值。电导率是衡量水的纯度的指标。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生产工艺存在问题,过程控制不严,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等。
十二、溴酸盐
本次监督抽检在天然矿泉水和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中检出溴酸盐超标。溴酸盐是臭氧消毒的一种副产物,当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使用臭氧量大时可能会导致溴酸盐超标。溴酸盐在国际上对人体的致癌危害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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