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行社拒绝非“京津冀”游客参团
- 发布时间:2014-12-01 13:4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云南一家旅行社在知名旅游网站推出诱人的低价线路,然而只接收京津冀户口的游客,一位工作在北京、户籍在河南的消费者想要报名被拒绝。记者暗访时,旅行社又称其他地区游客也可以参团,但是需要加收3倍的费用。《天天315》本期聚焦:游客遭遇地域“歧视”,都是“低价”惹的祸。
云南一家旅行社在知名旅游网站推出特价线路,昆明、大理、丽江加泰国四星4飞12日游报价999元。一位在北京工作、河南户籍的游客想要报名参团被拒绝。旅行社表示只接收持有京津冀户口的游客。再三询问原因后,游客最终得到了一个在他看来有些“不可理喻”的答案,旅行社答复,因为团要进店,旅行社需考量“购物能力”,所以有“收客限制”。今天重点关注的内容是:旅行社收客限地域,是否违规?是否属于地域性歧视行为?低价“购物团”横行网络,如何辨别优劣?
户籍在河南的李女士,长年在北京工作,家也安在了北京,即将到来的春节,她打算带母亲一起跟团出游,从11月中旬开始,她就在一些熟知的旅游网站上找寻合适的旅游线路。她一边找一边等着一些知名旅游网站推出特价线路,因为在这之前,她就曾购买到过货真价实的特价游产品。11月27号感恩节时,她接收到了一家知名旅游网站推送的促销信息,并很快就找到了心仪的线路。然而在报名参团时,她被这家名为“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的旅行社一口回绝。
李女士:感恩节那天我收到经常用的旅行网站给我发的短信,说他们当天会有一些春节线路的促销。我就上网打开页面,原本计划就是在春节时间能够带着母亲去一些比较暖和的地方,看到正好有一个线路从北京飞昆明,途径丽江、大理,然后再回到昆明,再去泰国,之后从昆明再回北京,是12天的一个线路,是跟团游。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他们在做,当时我看它是写促销满一送一,价格是比较合适999,上面有写52岁以上的需要现资讯,我就打过去的旅行社400电话,我首先问的是年龄的问题,我要带母亲去,年龄是已经超过52岁了,他说没问题,你这个不用加钱,那还有其他什么要求吗?我这样问他,他说您的户口是哪的,我说不是北京的,他说对不起不可以参团,我说你们是因为签证的问题这些不可以吗?他说我们不帮你办签证,签证自己去办,签证我手里是已经签了泰国签证了,因为它这个行程里面,国外只有泰国,他说跟签证没有关系,我们公司规定,只接北京、天津、河北户口的人。我说我长期在北京工作,他说不可以,对不起,我们公司规定不接。我说你们是云南的旅行社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他说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的规定。
旅行社收客为什么还限制地域?再三询问原因后,李女士得到了一个在她看来简直“不可理喻”的答案。
李女士:然后他就找了客服主管,又接通我的电话,同样的问题我同样问他,后来他扭扭捏捏跟我说,我们这个团肯定是要进店,我说这个我知道,因为跟团的旅行多多少少要进一些,他说我们是要考量购物能力的,消费能力,他说没办法这是我们公司规定。
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答复李女士,公司规定只接收持有京津冀户口的游客,和签证无关,只和"消费能力"有关。李女士认为这明显是地域歧视。她随后便把自己的经历和疑问发布到朋友圈里,一个持有北京户籍的朋友给她留言,说自己也有相同经历。
李女士:我在朋友圈里自己也发了一条,把这个事大概叙述了一下,我有一个朋友他就是北京人,家里面世世代代都是北京户口,他就说我之前也遇到过,我是想去澳大利亚玩,是想要报北京的一个旅行社,也是跟团游,他告诉我说我们不接北京户口的,因为觉得北京人出去不消费。
记者昨天登陆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网站,网站上提示,999元不包含签证费、泰国200元小费和800元自费,这一价格仅限30-52岁航班起止地区户口,单批限定5人,全男和其余条件及地区请现询。记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拨通了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的咨询电话。
记者:原价是4400,现价是999吗?999都包含哪些费用?
旅行社客服:它就是包含机票、酒店还有大巴那些都包含在里面了,只是说这个产品到泰国要交800一个资费,200的一个小费,然后落地签证需要自己交一下,这样子的。
记者:一共是12天对吧?
旅行社客服 :云南走6天、泰国走6天是这样一个组合。
记者:住宿条件怎么样?
旅行社客服:是新的。
记者:为什么这么便宜呢?是不是它属于购物点多的那种路线?
旅行社客服:就是说我们做这个真正便宜,是我们这个月才做的特价,我们以前都没有的,然后我们行程中是有走购物店的,但是不强制购物。
记者: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呢?
旅行社客服:有的,就是说年纪在30-52之间,户籍需要是北京、天津、河北省这三各地方的才能享受这个政策。
记者:为什么?
旅行社客服:因为我们长期做这三个地方的市场的,所以说会给一些客户一些回馈。
记者:我户籍不是在北京。
旅行社客服:您户籍是哪的呀?
记者:河南。
旅行社客服:因为我们上面有标明,是北京当地的,所以有户籍的限制。
记者:我是在北京工作。
旅行社客服:对不起,这个真的走不了。
记者:就必须这三个地方的户籍才可以?能不能让你们领导接一下电话我问一下他,到底为什么。
旅行社客服:领导不在,去外地出差了。
记者:为什么要限制这个户口呢?
旅行社客服:之前就问过了,之前有其他像山东、东北打电话问过了,但是我就问我们领导,他说走不了,当时问他为什么?他太忙了,他也没告诉我为什么?像我们有另外一个产品,是一个五星2880,那是五星级的走云南省内的,不限定市场,就是说全国的人都可以报,纯玩不进购物店,那个我们都可以接的。
记者:你说那个纯玩,不尽购物店的,那个所有人都可以报。
客服没有直接答复记者是因“消费能力”存在差异而限定收客地域,只是说是因为长期做京津冀市场,为回馈客户而推出特价线路,所以只接收持有京津冀户口的游客。 在北京工作、在北京居住,已办理好泰国签证,就因为不是北京户籍而被旅游社一口回绝,不管客服如何解释,相信谁的心里都不会好受。尤其是,有人有可能还会遭遇这样的尴尬,一家人报团,户口不同,报价也不同。昨天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旅行社客服:老公是北京户籍,自己是外地户籍,你们怎么接收?客服的回答是,外地户籍需加收3倍的费用。
记者:我老公是北京户口,他可以去是吗?然后我如果要跟他一起呢?
客服:假如说您不走999这个产品,走其他的产品可以。其他产品交钱就可以了,你老公是北京人,然后你们有结婚证是吧?
记者:对啊,他是北京户口。
客服:您稍等我问一下我的同事,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行,您看我给您回电话可以吗?
客服:刚刚问过我同事,他说确实这样接不了。
记者:为什么?
客服:他也跟我们说,我们只能接这三个地方的人,其他的人,他们也操作不了,他们要操作的话,可能自己贴钱。这样属于违规操作了,他们也接不了,这么跟我说的。
记者:为什么不能接?
客服:他们也是跟我说,因为假如说接的话,肯定要加很多的钱,我觉得你们加很多的钱,你们肯定不乐意。
记者:加多少钱呢?
客服:加3000块。
记者:我要跟他一起去的话,要加3000块是吗?
客服:对。
记者:为什么要多加这3000块呢?
客服:因为它们接的话,就是除了这三个地方的人,假如说接其他地方的人,确实要加钱。它们确实跟我说的。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有些去云南游的团,不仅限制地域,有的还限制年龄、性别和职业,一些全是男性或者男性人数多的团也要加钱,还有记者、教师等职业有时也需要加钱。业内人士分析,他们挑消费能力强的游客,能保证返点拿的多,才能保证只赚不亏。
昨天,我们的记者采访了云南省旅游局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这种"低价团"价格低得太离谱,一般像这样报价比较低的团都是“购物团”,在选择前一定要选择手续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要看清合同中的约定,对参观时间和进购物点的次数要询问清楚。
记者昨天还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云南省旅游局执法检查队的电话,询问云南悦程旅行社的做法是否违规?执法监察队工作人员询问的第一句就是,昆明、大理、丽江加泰国四星4飞12日游报价999,是美元还是人民币?当知道是人民币后,他说,这很可能涉嫌零负团费经营。
检查队工作人员:还没签合同之前,就是你们商量这个价格都是允许的,因为很正常的它是把这个事情跟你说清楚了,你不去也就行了,你不购买这个产品也就行了。您确定是人民币的话,像这样的旅行社,你给它签了合同以后,签完以后,你把合同收好,该保管的这些都保存好,然后提交当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请它们来查这里面有没有这个零付团费的事情,这是旅游法是明确禁止的,它要有的话,肯定要被处罚,900块钱12天,一天一百块钱都不到,你还要做坐飞机呢,有这个嫌疑,你要是签了合同这个就是证据了,回来以后你可以把这个东西提交给当地的旅游行政部门,这涉嫌低价组织旅游团队,我们就会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记者:怎么处罚?
检查队工作人员:3万到30万的处罚。
这样看来,游客遭遇各种“歧视”,都是“低价竞争”惹的祸。记者调查采访时还注意到,“低价团”“零团费旅行团”现在横行网络。各种低价旅游项目广告“看上去很美”,实际暗藏玄机,游客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入“低价团”陷阱。
旅行社收客限地域,是否违规?是否属于地域性歧视行为?低价“购物团”横行网络,如何辨别优劣?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对以上问题进行解读。
邱宝昌律师表示,该旅行社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旅游也是一种的消费,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实际是是消费合同关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非常清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享有自主选择权。哪家旅行社给你提供服务,选择权给消费者,而经营者不能设定通过设置格子条款,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比如它限定消费者,只给京津冀提供这种服务,不给其他的提供服务,如果提供服务通过收取高三倍的价格,这不仅仅是一个歧视的问题,这是一个违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消费者自主选择的问题,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第26条,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这种所谓的霸王条款所以说是无效的,无规的。另外,它是先是用低价招揽顾客,然后到指定的商店去购物,这也违反旅游法,旅游法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用低价招揽游客、旅游人,然后通过购物这种形式获取利益,所以它不仅违反的消法,也违反了旅游法。
邱宝昌认为要加大执法,因为低价招揽客户,零团费或者负团费组团卖人头等等现象,所以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行活动,诱骗旅游者,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的利益。所以像这种情况明显违反了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应该对这种情况应该要投诉,向旅游质监部门去投诉,旅游质监所,旅游管理局,应该向消费者组织去投诉。相关的职能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旅游法和相关规定并对这种违规的行为应该要查处。
评论员包华指出,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旅行过程之中一共六个要素:吃住行游购娱。购物是必须的,也就是说无非是多少而已,我喜不喜欢,我愿意花多少钱,我经济能力是否达到,所以在旅游过程中一定会有购物。在有购物的情况之下,店家返给很多旅行社一些好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也很正常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够因此拒绝消费者正常的消费需求,更不能把我们做成三六九等进行拆分,尤其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应当照顾,而不能给予照顾的情况之下,旅游者本身没有得到应有合法的尊重,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包华认为这种情况横行网络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网络的便捷,网络上有大量的资讯,而且消费者可以通过快速的获取、快速的比对,找到自己最希望取得的信息来源。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讲,网络上纷繁复杂的资料,没有办法能够及时辨别,因为消费者跟销售者之间没有能够直接发生沟通,在这种情况之下,也会导致信息不对称。所以消费者一方面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便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互联网上还会有一些沉渣泛起的东西,应该加以识别,尤其是明显低价、不合理低价,又不说明具体原因这样一些销售承诺是不能轻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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