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金融业“营改增”方案应考虑三方面因素
- 发布时间:2014-11-21 12:01:08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11月2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昨日指出,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设计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制度的先进性、操作上便利以及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
潘功胜是在出席中国金融会计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作出上述表示的。会议主题为“营改增”对金融企业绩效和经营模式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做主旨演讲。
潘功胜指出,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设计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制度的先进性,吸纳国际最佳实践并结合我国国情,满足我国经济开放需要,制定较为先进的金融业增值税税制,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复征税等弊端。二是操作上便利,简化税收核算和抵扣操作,尽量降低政策实施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三是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金融业“营改增”要综合考虑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因素对金融业经营环境和税负的动态影响,在运行初期应该适度安排弹性的税负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