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
- 发布时间:2014-08-11 20:31:05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覆盖所有人群。但在很多地方,这笔本应惠民的财政资金事先按人头拨下去,卫生服务机构拿了钱,却没有为群众认真服务到位。为此,河北省沧州市改变过去“先付费、后服务”做法,实行“先服务,后付费,费随事走,以事定费”财政支付方式。同样一笔钱,改变了花钱的方法,百姓得到的实惠大不一样。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2013年人均标准增加到30元,资金规模逐年加大。目前,在全国很多县、区级使用环节,这笔财政资金按照各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辖区人头数打包划拨,没有与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不少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反映,从来没有享受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沧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郭振通举例说:“按照一家卫生服务机构服务5000人口计算,每年能拿到15万元补助资金,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和监管手段,实际上这笔钱有相当一部分流失到个人腰包。”此外,各卫生服务机构对服务人口交叉重复计算严重,机构之间互相扯皮,找各种理由申请多要钱。
为解决这些问题,2013年3月,沧州市率先在主城区4区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改革。对面向所有人群的4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按考核结果和成本因素确定财政补助;对面向特殊、患病人群的7个个体项目实行服务卡管理,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每开展一项服务,居民满意后再刷身份证,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留下记录,卫生服务机构获得补助资金的数量与系统中显示的服务数量、质量挂钩。
在沧州市财政局社保科,打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其中实时呈现每项服务开展的数量和得到的补助金额,具体到每家服务机构和每个服务对象。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卫生院服务人口3.2万人,院长王景刚介绍,“以前服务不服务,都能拿到钱,现在真得主动上门服务。”运河区朝阳南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一家民营机构,负责人张秀红说,“现在的工作量比以前大了,考核也更细,服务没有、什么服务,一点电脑就出来了。”
除了改变财政支付方式,为方便群众在城区范围内自由选择卫生服务机构,沧州市还打破卫生服务结构服务辖区界限,居民虽然只能在一家机构建档,却可以选择在任意一家机构享受服务,此举激发了机构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改革以来,沧州市城区各家卫生服务机构得到的补助资金差别很大,多者达30多万元,少的只有4000多元,一些服务机构“抱怨”说“这钱不好挣”。
沧州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邹殿华说:“谁的服务好,老百姓就到谁那儿去,逼着服务机构由‘等服务’、‘不服务’变为‘主动上门服务’,并互相争夺‘客户’,比着提高服务质量,有的还赠送测血糖、心电图等四五项服务内容。”为防止卫生服务机构与被服务对象串通“只刷身份证不搞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要求卫生服务机构附上服务证明、依据,便于卫生监管部门随访抽查。如果发现一条虚假服务记录,将处以5000元罚款。
截至今年6月底,沧州全市10个县、4个县级市、两个市辖区和开发区都推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改革,全市采用刷身份证建立健康档案率已达49.16%,建档351.3万份,实现全市互联互通,解决了重复建档、重复服务问题。改革实施一年多以来,沧州市基本解决了这笔财政资金使用中出现的不到位、不透明、有流失问题,不仅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把惠民财政资金用出实效,而且改革后能节约三分之一的财政资金,用以奖励先进的卫生服务机构,让更多群众享受高质量服务。
(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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