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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出台“史上最严”治理垃圾信息规定

  • 发布时间:2014-11-06 17:00:00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微信、微博传播渠道纳入监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垃圾信息治理规定。有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对治理垃圾信息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新兴社交工具的不断发展,要彻底清除垃圾信息越来越难。

  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当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通信行业分析师付亮在解读征求意见稿时表示,对于“短信息服务”的涵盖范围,工信部的表述为“利用电信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的电信业务”,这意味着微信、微博私信等新兴社交工具都涵盖在内。

  付亮表示,将微信、微博纳入监管具有进步意义,但越是新的传播工具,监管难度也越大,“比如微博,注册一个号码就能发送很多关于营销的私信。从治理手机垃圾短信的经验来看,即使实名制效果可能也不明显”。

  “史上最严”还体现在处罚力度。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但是,能否顺利落地达到监管效果,业内人士却并不乐观。付亮认为,追责不应该仅针对发送者和电信服务经营者,更应该追究垃圾信息的受益方,即信息里的受益商家。

  据付亮多年观察,国内通信商中不乏对于垃圾短信的自纠自查,但现在伪基站技术的入侵,才是造成垃圾信息泛滥的重要原因,“伪基站还可以‘变脸’自称为任何号码,危害更大”。付亮认为,追查实际发送者在新技术条件下可能略显困难,而商业短信中能反映出收益的商家则比较明显,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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