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为“治理网络弹窗”发公开信致谢网信办
- 发布时间:2014-11-05 11:11:00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王斌
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陈杰人教授利用其个人博客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致谢国家网信办,称网信办一个多月前牵头发起的“治理弹窗”专项行动,让网络弹窗现象大幅减少,让网民的互联网天空重觅蓝天白云。
9月2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决定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弹窗已基本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广告推广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弹窗广告泛滥,利用网络弹窗传播有害信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民常用软件中,有弹窗广告的软件达1221个,其中每天弹出广告数量超过1000次的软件近500个。
经过1个多月的自查和整治,互联网上非法弹窗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陈杰人教授公开致谢网信办,正是对治理弹窗专项行动认同和治理效果的认可。以下是陈杰人教授公开信的详细内容:
弹窗治理让互联网重觅蓝天白云
——致国家网信办的感谢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明显感觉到,上网打开浏览器时,网络弹窗现象大幅减少,过去多年盘亘在心头的对网络弹窗的心理阴影,也慢慢淡化。现在,每当我打开一个页面时,那种清爽、明快的感觉油然而生。如果把过去电脑屏幕上随处移动的弹窗比作成网络空间的一片片乌云,把那些自动弹出、很难关掉并占据整个屏幕的弹窗比作网络世界的雾霾,那么今天,我们终于迎来了网络屏幕上的拨云见日、驱散雾霾的艳阳天。
记得就在一两个月前,当我打开电脑页面时,还会遇到无数或大或小、或动或静、或明或暗的网络弹窗,它不仅阻挡我的视线,也阻滞我的网速,甚至还以其链接中的陷阱或不雅内容而影响我的心情。但仅仅一个多月过去,这种曾被称作“泛滥于网络世界的牛皮糖”,突然就从我们的屏幕上悄然消失。
我知道,这一切突如其来的进步与变化,源于国家网信办一个月前发起的“治理弹窗”专项行动。在贵办的严令和严管之下,制造弹窗的网站和人员迅速收起了黑手,网络世界重归朗朗晴天。
网络弹窗源于网络商业化时代的广告需求,它本身并无违法性,但近些年来,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看准了弹窗的巨大广告效应和强制推广效益,纷纷使用这一方法进行网络广告、网络推广或者网络诱导,有的甚至不惜以拒绝关闭、黄色内容、病毒陷阱等方式,对网络用户形成损害。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网络弹窗的乱象,构成了对用户的强制服务甚至精神损害,也不符合广告法所规定的自愿原则。当网站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网络用户处于选择权上的严重不平等地位时,网信办依法治理弹窗,就是对网络秩序的矫正和对网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从道德角度而言,过去网络弹窗的自发性、盘踞性和骚扰性,也是互联网领域违背公序良俗、肆意侵扰网络用户的典型表征。互联网本身给网民提供了信息的便利,而弹窗则恰恰在阻碍或者抑制这种便利。
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很多弹窗,隐藏着黄色内容甚至违法内容,这对青少年网民尤其存在严重威胁。治理网络弹窗,使得网站的内容能够在其本体页面上规范显示,也便于遏制互联网不良内容,维护互联网信息秩序和效能。
我知道,网络弹窗乱象的背后,其实是一股巨大的利益驱动。国信办能够果断地治理弹窗,首先就是对利益集团的勇敢挑战,是对公共秩序的高度负责。这种行动和网络扫黄等一样,都是对互联网的爱护和促进。
在贵办的持续努力下,整治非法弹窗已经深得民心,我衷心希望,网信部门能够再接再厉,坚持监管,并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加强努力。在技术方面,要发挥互联网安全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具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与治理网络弹窗;制度方面,则可以考虑制定专门的禁令或规程,对网络弹窗的时间、面积、规模、内容关联性以及报备程序进行规制,以彻底杜绝违法弹窗现象。
我和我身边的朋友都相信,在网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互联网世界的秩序会越来越规范有序,网络页面也会更清洁明亮。
陈杰人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