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财经 > 信托 > 正文

字号:  

信托业如何固守与突围

  • 发布时间:2014-10-21 11:29:12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恒

  编者按:2012年下半年以来,伴随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资产管理行业的市场环境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在此背景下,信托公司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在竞争中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将成为资产管理机构之间跨界合作的一种“新常态”。

  201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资产管理行业的市场环境正发生巨大变化。外部环境较大不确定性伴随自身转型的探索,信托可谓正进入一种发展“新常态”。如何看待当前所处的环境?信托公司还有哪些优势?记者为此采访了国投信托资产管理总部史琳和万向信托研究中心李元龙博士。

  挑战——大资管时代的全面竞合

  记者:2012年以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新政”,主题词就是“放松管制”,允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其他金融同业机构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资管行业规模随之快速增长。在这一背景下,信托面临着怎样的挑战?

  史琳:在泛资管时代背景下,原来信托独家经营的格局被打破,尤其是事务管理类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在做,使信托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而在非标融资类业务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仍具有传统优势,其主动管理能力在竞争中也得到提升。

  信托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层面。首先是业务层面的挑战。信托业所拥有的制度红利被日益削弱,受到较大冲击的银信合作通道业务,现已借道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广泛开展。由于信托公司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有较高的净资本比例、信托报酬等方面的限制,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没有上述限制,因此银信合作通道业务被银证合作、银基合作挤出和取代的现象非常明显。其次是监管层面的挑战。此轮监管新政旨在放松管制和鼓励创新,在监管上赋予了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相比之下,信托公司的监管环境则要严格得多。相比信托公司,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在业务准入、受益权流动化、净资本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监管优势。

  李元龙: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信托业制度红利被蚕食。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进入一个全面竞合与扩张的大资管时代。所谓“大资管”,站在信托行业的角度看,表现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更多地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来开展业务。综观30年中国信托业制度变革与创新的过程,其具有浓厚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色彩和显著的路径依赖特征,但与此同时也为信托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制度红利。相关监管部门针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系列新政,导致支撑信托行业快速发展的制度红利进一步被蚕食。其二是行业性的竞争优势弱化。制度红利削弱、金融自由化的改革取向和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使信托业很难保持以往的发展速度,现存的主动管理能力不高、业务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更加凸显。尽管信托公司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最具创新潜力的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个体的专业优势和核心能力还不突出,全行业也难以有效发挥竞争优势。信托行业如果不放弃传统的发展模式,则会出现被边缘化的可能。

  传统的资管机构放松管制,传统信托业务市场格局只不过是增加了新的竞争者。这是市场经济中每个行业都会面临的问题。相比之下,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新的金融商业模式对信托业的潜在影响更加值得关注。信托业目前高门槛、封闭和线下的服务模式,与低门槛、开放和互联的新金融模式相比,或者即便是与能提供广泛网上服务的银行业相比,都显得非常“古板”。相对“大资管”新政,信托公司看起来也许是少了些自由,但是相对蓬勃发展的新金融模式,建立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上的监管框架则抑制了信托公司把握新兴的机遇。从长远来看,颠覆性的威胁会来自传统金融的“大资管”之外。

  机遇——巨大市场赋予更多想象空间

  记者:事实上,“大资管”并不是颠覆性的威胁,信托公司是否更应该清楚自身的优势所在?

  史琳:信托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先发优势。在非标准化债权融资方面,信托公司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具有成熟的业务模式、规范的业务流程、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以及较高的运作效率。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和监管也相对成熟。

  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虽然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借监管新政获得了开展类信托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但仍无法突破法律层面上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安排。不管其实质上如何扩展,但形式上还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其受托财产也难以具有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因此投资者也难以获得信托制度下的严密保护。另外,信托公司具有信托本源业务的功能优势。目前其仍然是唯一法定的综合信托经营机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尚不能涉足信托本源业务。

  李元龙:“大资管”新政并不会对信托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实质性影响。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一样也会面临刚性兑付、寻求优质资产和风险管控等压力。既然大家都在统一的市场里,这些都是同样存在的,信托公司显然还更有经验,更有口碑,会做得更好些。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托业保持严格的监管尺度、增强保障能力、加强规范性,不因市场竞争的加剧而放松品质,本身就是最大的竞争优势,例如近期紧锣密鼓开展的股东的流动性补充责任、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各种监管规范等。其他资管产品相对集合信托计划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

  信托公司的竞争优势还来自于信托制度本身的灵活性和想象空间。不断深化的市场化改革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并积聚了巨额的财富,由此催生了巨大的资产管理需求,形成了长期增长的资产管理市场。

  当前,我国财富人群所享受的信托服务在数量和种类上都还远低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信托完全可以成为投资理财和处理财产性事务的主要手段。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和法律工具,只要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发挥信托制度的作用,可以改善社会经济关系,就应该被广泛应用。欧美国家的人均信托服务水平大大高于中国,并不是全由金字塔尖的富人支撑起来的。信托公司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这些空间巨大的市场,信托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专营性的优势。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