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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万元20天需还3万 还不上钱遭囚禁毒打

  • 发布时间:2015-06-16 06:53: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钟欣  责任编辑:胡爱善

  被“无抵押”“无担保”字眼吸引,一男子到投资公司借款1万。因逾期未还款,该男子被非法拘禁40多个小时,其间受到殴打折磨。6月14日,江苏扬州公安机关公布了一起非法拘禁案。

  扬州杨寿镇19岁男青年梁某无正经工作,为了消费频繁借债,家里之前为他“填窟窿”还了10多万元。5月初,梁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位某投资公司女业务员。看到这家公司专门是做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梁某就心动了。

  梁某随后来到一个写字楼内的这家公司。梁某提出借1万元,20天为期限,老板张某表示到期后需还3万元。最后,梁某打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

  “实际上,我拿到手只有6000元,对方说还要扣掉上门费、业务员提成等费用。”梁某事后向警方反映,欠条写下后,投资公司的人开车带他到他家考察了一下,确定了其家庭地址后,当即在车上把钱给了他。

  到了还钱日期,梁某囊中羞涩。超期两三天后,他准备了1000多元,想先上门还点利息,并请对方宽恕一段时间,双方约定时间见面商谈。

  5月30日下午,梁某到了这家公司后,手机即被勒令交出,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对方要求梁某联系家人还钱。

  据警方调查,梁某从第一天在公司被限制行动自由开始,到最后被警方带出,前后被非法拘禁40多个小时。其间,梁某曾被迫全身裸体跪地,被4名男子拳击头部、用皮带抽打,4名男子还用五六十厘米的长刀在其皮肤上划着玩,拍下照片留念。连续两天未吃饭的梁某还被迫吃打人男子吃剩的龙虾壳。

  “这家投资公司的人很麻木,穷尽殴打和侮辱的手段对待借款人梁某,被带到派出所才知道事件的严重性。”警方很快认定,以公司负责人张某为首的5名男子非法剥夺梁某人身自由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目前张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五里庙派出所所长肖云介绍,打人男子平时是投资公司的员工,而面对借款人还不上钱、听候张某下令后,则变身为“打手”,目的就是要利用“以暴治赖”的方式逼梁某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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