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医院将全部参保医责险 将探索政策性长护险
- 发布时间:2016-04-13 08:16:2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郭伟莹
医患关系紧张,不仅让医生的职业安全受到挑战,也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为更好地运用保险手段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表示将扩大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保医疗责任险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运用商业保险机制,积极参与第三方调解机制预防、处置和化解医疗纠纷,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重要途径。明确到2020年,北京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不断提高,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
在产品链条上,鼓励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等医疗意外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此外,北京也在探索政策性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
医患纠纷七成得到解决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就北京而言,医疗责任险制度自2005年开始实施,在化解医患纠纷、改善医疗秩序、分担医疗机构经济赔偿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2015年,部分医院试点在医疗责任险之外,还增加医师投保的多点执业医师险、患者投保的意外保险等一揽子计划。从2005年至2015年底,在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机构处理的医患纠纷中,近七成得到妥善解决。“目前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情况没有具体统计数据,但在各类医院中参保占比是最高的。”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医疗责任险推广待完善
据北京一家医院称,投保两年多,医患纠纷调解效率明显提高,患方为解决纠纷来院次数明显减少,由参保前的6至12次/件减少到3至4次/件;每件纠纷解决的时间也为之缩短,由参保前的113天减至40天;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得到明显缓解。
医疗责任险的推出,对于医院来说,有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更专心于医疗工作;对于患者来说,提供了更为理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医疗责任险推行以来,却出现过“叫好不叫座”的情况。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医疗行业本身专业性很强,其衍生出的医疗责任风险高、社会影响大,经营难度较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医疗纠纷多、赔付额度高,“保险公司的营利性是天然的,如果没有利润,医责险肯定难以为继。但如果保费太高,医院也难以承担。”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介绍说,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杂性,也是影响医疗责任险推进的原因之一。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医疗责任险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难题,如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险的认识程度、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能否切实满足需求等,“保险产品是一个完善的过程,有一个磨合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