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股市迎长期稳定资金
- 发布时间:2015-08-24 09:11: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政府网23日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机构测算结果显示,养老基金有望为股市注入上万亿元长期资金。
可参与国企改制上市
《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多渠道投资股市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是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是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是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是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有助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银河证券研究报告认为,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情况,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两者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7万亿元,年末滚存结余约3.59万亿。按照养老基金入市30%的比例上限,理论上约1.07万亿元资金可以进入股市。
多位机构人士认为,作为长期稳定资金,养老基金获准直接和间接投资股市,将对股市的稳定健康运行发挥重要作用。
银河证券分析师孙建波认为,由于养老基金的特殊性质,在其结余资金的投资运营中,保障基金的绝对安全成为最重要的前提。在此背景下,预计养老基金在A股市场上的投资将更多地选择估值相对较低、有业绩支撑、高股息率的一、二线蓝筹股。银行、非银行金融、交通运输、建筑、石化、电力、医药、消费等板块有望成为养老基金的目标。未来养老基金还有望积极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而为保险资管产品创新提供了空间。
平安证券分析师魏伟认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应坚持五方向,一是建立专门的基本养老金管理机构或部门,独立从事基金的投资运营;二是明确投资目标,建立多层次的资产配置决策体系;三是采用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四是采取循序渐进的多元化投资原则,权益类和实体经济并重;五是建立定期的监督与绩效评价机制。
魏伟认为,目前养老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管理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的特点,有的仍由地级市、县级市管理。个人账户的市场化投资改革应该在完成省级统筹、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进行。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经验能够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改革提供具可操作性的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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